對方說還沒準備好談戀愛,卻總是約你出去、每天訊息,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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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他寧願曖昧,就是不願意「在一起」?
他說他還沒有準備好交女朋友。可是為什麼假日還是約你出去、在你生病的時候帶你去買藥,甚至連你的生理期都記得?
他說他只是你的超級好朋友。你取笑他說,大仁哥在現實世界裡是很難存活的,然後兩人打鬧了一陣之後,竟是長長的寂靜。
你也知道這樣的關係,超出了朋友的距離與界線,但為什麼就是無法停下來,反而越陷越深?為什麼曖昧成這樣,還不在一起?明明知道這樣的關係不能長久下去,為什麼還是一天拖過一天?明明知道對方不是自己適合的對象,但怎麼還受吸引而不甘放手?
有時抗拒承諾(resist to make commitment),只是怕失去現有的、怕受到傷害。從心理學行為主義的觀點,人是趨樂避苦的動物,會持續一項行為只有兩個理由:
1.持續進行這件事會讓你獲得快樂。
2.持續進行這件事會避免可能的痛苦。
曖昧,並且不給彼此承諾,好處是可以獲得情人般的浪漫快樂,又可以保有一些自由,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日後被拋棄的痛苦感受,反正「不要有開始,就不會有結束」。
所以當你下次再問姊妹「他沒有要跟我在一起,但是他卻還是……,你覺得他是什麼意思?」的時候,其實答案就很明顯了:如果現在這樣,可以像情人一般相處、給予彼此關懷呵護,又可以不需要負責、自在地再和其他人曖昧,傻瓜才要定下來!
為什麼不願意定下來?主要是因為「在一起」之後,必須放棄其他「可能的關係」(alternative),並且承擔有一天可能會不再愛、失去彼此的風險。
心理學家亞瑟‧阿倫(Arthur Aron)指出,在一起其實就是把自己的「一部分」和對方交疊的過程──這也就是說,如果哪天對方離開,將帶來情緒上強烈的震撼。
畢竟這麼長時間,你們都出雙入對,買東西的時候也會想到彼此,突然要變回一個人的生活,其實,很傷。
也因為這樣,有些人在傷過之後,就乾脆放棄再愛。這並不是說他們不再找伴,而是用多段「曖昧」代替一段「穩定關係」。因為他們以為,只要不「承諾」在一起,離開時的傷害就不會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