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業鑫專欄|創10年新低!僅4成企業發放三節禮金,員工如何爭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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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節已過,你有領到「中秋禮金」嗎?根據yes123求職網調查,僅有41.9%的企業會發放中秋禮金,比例創十年新低,特力集團更因為營業收入減少,導致職工福利金收入不足支付中秋禮金而公告取消發放,引發員工怨言。
你知道福利金的財源來自哪裡、又可以做哪些利用嗎?福利「太吸引人」,但也會產生濫用風險,例如員工下班時間未刷下班卡還使用福利設施,最後要求加班費,老闆如何處理?陳業鑫律師解析福利措施法源與法律風險。
一、提供福利是企業的責任義務嗎?
法律沒有規定企業必須提供哪些福利,因為所謂的福利,就不是你的權利。但根據「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只要員工數超過50人,就必須提撥職工福利金,成立福利委員會管理。職工福利金條例立法背景可以追溯到1943年,當時二次世界大戰都還沒結束,由於戰爭時期通膨嚴重,人民生活困苦,國民政府規範資本家除了給付薪資外,還必須提供福利金照顧員工生活,也增進員工向心力。
1.福利金來源有哪些?
主要有四個管道。如果創設公司時人數就大於50人,須從資本總額提撥1%~5%,例如銀行等金融機構一開始就可能需要提撥幾百萬的福利金,第二個管道是每月營收,營收總額的 0.05%至 0.15%需投入職工福利基金,第三,員工每月也須扣除薪資的0.5%作為福利金之用,最後一項是「下腳」變價時應提撥20%至40%,這是針對製造業工廠的規範,指製造產品後剩下的零碎材料,例如廢金屬、碎布,若企業將之變賣,也須將部分金額回饋給員工。
簡言之,員工可享有的福利金多寡,與企業營業規模、獲利表現息息相關,不全然取決於老闆有沒有意願或有沒有佛心。
2.福利金可以用在哪裡?
福利金金額龐大,法律規範一定要存入銀行,且不可用於支付薪資、加班費、製作制服、三節獎金,或職業災害賠償等「雇主應負擔事宜」上。
有一些上市公司的老闆,可能會用這筆錢買自己家的股票,或是做其他投資之用,需注意法規規範的金額比例上限,中秋禮金若以現金的方式發放給員工,也須注意不能超過收入的40%,避免入不敷出,條例中規定福利金可用於以下四個項目:
(責任編輯 / 陳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