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份夢想或工作都有「賞味期限」,你終究得在某一刻長大、然後決定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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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承辦凶殺案的檢察官,其挑戰則在於,你老是在處理和死亡有關的事,而且往往是我們最害怕的那種死法──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失去生命,沒有時間說再見、彌補過去的錯誤,或請求原諒。你最後感受到的是滿滿的惡意,而不是愛,而且愛你的人都知道,你人生的最後一幕充滿了恐懼與怨恨。
負責偵辦凶殺案時,你辦公桌上的每一份檔案幾乎都充斥著這種可怕的死亡。最優秀的檢察官會強迫自己感受被害人和他們親友所經歷的一切。想有效地「替無聲者發聲」,你必須了解,他們想說些什麼話,以及他們會怎麼說這些話。想「仗義執言」,你得對弱者感同身受。想有效地起訴謀殺案嫌犯,你必須帶領陪審團重返犯罪現場、向他們重現犯罪場景,彷彿那邪惡的一幕正在他們的眼前上演。要做好這件事,你必須在開庭前反覆思索,甚至將自己沉浸在該案件的某些細節裡,並且讓它們佔據心頭好幾個月。
因此,你會發覺自己一直想著某位凶嫌的惡行。在刑事訴訟中,很少有「樂觀」與「希望」存在。作為一名承辦暴力犯罪案件的檢察官,你表現得越好,所擁有的樂觀與希望就越少。大家常說「把工作留在辦公室」或「不要把工作帶回家」,我向來不擅長做這件事,而且也完全不想變得拿手。
假使我們要「己所欲,施於人」,難道我們不該對那些被虐者感同身受嗎?你能否站在受害者的立場思考?在凶殺案裡,要這麼做是不可能的。你無法知道死亡是什麼樣的感覺,而且反覆思索這個問題將帶來傷害。但如果你想成為一名最優秀的檢察官,你就必須感受這些被害人經歷過的事。
儘管如此,要辭去巡迴法務官的工作並不是一個容易的決定,因為我正在實現我的夢想─針對侵害他人的犯罪行為進行起訴。在職業生涯的這個階段,我已經擁有豐富的經驗,同時我也有自信可以把工作做得很好。從很多方面來看,我都在實踐上天賦予我的使命。然而,實現這個夢想卻會對我生活的其他重要層面產生負面影響,讓我付出極大的代價。當這樣的事發生在你身上時,你就必須開始思考關於離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