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對等關稅影響更大?「232條款」公布倒數!台灣半導體面臨重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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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條款(國家安全):以「國家安全」為由展開調查,法律基礎穩固,不易被推翻,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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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條款(不公平貿易):針對外國不公平貿易行為或政策(如補貼、壟斷、技術轉移不公等)展開調查,但在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則下較容易受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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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條款(產業保護):當認為本國產業受到進口損害時可引用,通常會搭配232條款進行相關貿易限制措施,在WTO框架下相對符合比例原則。
232條款的調查程序與考量因素
商務部必須在決定展開調查後270天內向總統提出報告,調查過程包括徵求公眾意見、召開公聽會、向相關業者調查等。調查時會考量七大因素,包括進口數量、國內產能需求、人力資源、產業成長條件、外國競爭衝擊、失業率影響、弱化美國經濟之相關因素等。
世界貿易組織對232條款的看法
對WTO來說,美國這些貿易措施存在以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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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條款相對符合WTO規範,因為WTO允許會員國在本國產業受進口損害時採取「保障措施」,只要符合比例原則、證據明確、期限合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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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條款明顯與WTO規則相左,因為它允許美國單方面認定並對外國不公平貿易行為採取單邊行動,不符合WTO需要經過上訴機構解決爭端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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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條款在WTO規則下處於模糊地帶,因為「國家安全」範圍並未明確規範,給予美國較大的行政裁量空間。
在川普4月對等關稅、貿易談判措施陸續公布後,包含中國、日本等國皆已向WTO投訴,但由於美國持續凍結「上訴機構」法官任命,導致WTO執法上訴權利癱瘓,目前爭端仍陷入停滯。
台灣的因應策略與最佳情況
爭取比照日韓待遇
根據市場分析,最好的情況是台灣對等關稅能夠比照日、韓調降至15%,同時台灣的半導體晶片等產業能夠豁免232調查結果後所連帶公布的半導體關稅。
川普的豁免政策機會
川普曾表示:「對於像是蘋果(APPLE)這樣的公司來說,如果你正在美國建造或已經承諾建造,毫無疑問是好消息;承諾在美國建造,就不會徵收(高額關稅)。」這為台灣企業提供了一個可能的避險途徑,透過在美國設廠或擴大投資來爭取關稅豁免。
(責任編輯 / 王穎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