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颱風假上班,去或不去?
案例:李娟娟在大賣場擔任收銀員的工作。艾利颱風來時,台北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但是當天晚上李娟娟卻收到人資同事發簡訊通知,「明日照常上班」,她當下驚呼:「公司有沒有搞錯啊?」 在一家資訊大廠工作的王大偉似乎也無法理解,既然政府已宣佈放颱風假,為何公司還要求所有員工必須在週六另外補班,把假還給公司?
審稿:朱瑞陽(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現任台北縣勞資協調發展協會常務理事)
艾利颱風來襲,讓許多上班族突然意外地多了兩天假。不過,多數街道冷冷清清,但百貨公司、大賣場裡,卻是人潮洶湧,鈔票彷彿像另一股洪水般,不斷注入滿溢的收銀台裡。
看著忙碌的店員,你或許會心生同情,並浮出一個疑問,「這些公司要求員工上班,難道不違法嗎?」
颱風天上班,不違法
翻遍「勞基法」與「勞工請假規則」,的確找不到有關「颱風假」的相關規定。
因此,員工碰到颱風假時,卻依然被雇主要求上班,目前是合法。
事實上,根據過去經驗,在颱風假時,大約仍有20%的企業會要求員工繼續上班。
對這些在颱風假期間被要求上班的人來說,常常會產生的疑問包括:
1.「颱風天上班,事後可不可以要求補休假?」
2.「如果老闆要求上班,卻因天候惡劣無法到班,老闆可以扣薪或扣假嗎?」
3.「颱風假上班,薪資是不是應該加倍發給?」
補休假?企業可說NO!
關於補休假,既然要求員工在颱風假正常上班並不違法,因此企業也沒有義務額外提供補休假給員工。
不過,碰到企業要求員工於颱風天正常上班,有時未必合乎情理。
尤其若天候惡劣到出門恐有安全之虞時,萬一在上班途中意外受傷,責任由誰擔保?
根據勞委會的意見,此時雇主必須依據「勞基法」與「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給予受傷員工應有的補償與救濟,不得以任何藉口迴避。
無法到班?企業不能視為曠工,但可不給錢!
此外,倘若因為天候惡劣到讓員工無法正常出勤或到達工作地點,企業也不能將員工的缺席視為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