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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35歲,年薪400萬,兩個孩子,先生很帥、不花天酒地、很愛孩子。但還是在三年半前離婚。
漸行漸遠的婚姻:沒有吵架、沒有外遇,卻還是敗給了現實‧‧‧

讀完這篇文章,你可以學到什麼:

  1. 離婚沒什麼好丟臉,重點是要問自己:你快樂嗎?
  2. 如果把婚姻看得很清楚,把期望降低,婚姻就容易幸福。
  3. 可以付出很多心力去經營一個婚姻,但是千萬不要堅持一段不健康的婚姻。

今天不是我要抉擇工作不要婚姻,即使我放棄工作,也挽回不了婚姻。

我離婚其實是一個很無奈的選擇,我從來不是一個事業心很強的人,否則我早就出去當總經理。會驅使我一直往事業走,只是我的成就動機,希望把事做好。

我不喜歡唸書,但是我都考第一名,因為我覺得我是學生,就應該把書讀好。人家付我一份薪水,就應該把事做好。

這是一個正向循環的結果,我把事做好,我就被肯定獎勵,薪水和職稱一直升。我在乎的是無形的成就,很多男生很在意薪水職稱,我的老闆反而很喜歡我,事業一直很順。

我年薪350萬到400萬,負責大中華區一年50億的營業額,壓力是每年的業績要成長10%。人家以為我很積極,一定想當總經理,但是我骨子裡根本不想過壓力這麼大的生活。我離婚不是因為工作,是因為真的不適合。但是如果我沒有離婚,我這個工作也做不下去。

憑良心說,我出差太多,一個月兩到三次到香港到大陸,一個月有10天不在台北,如果我是我先生,我可能會抱怨,多少先生能夠接受這樣的情形?

我不是不婚族。我在很年輕的時候,就決定我要很早嫁人,我28歲結婚,對婚姻的想像就是王子公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可是我對婚姻蠻失望。

我很早就很想離婚,可是我到第七年才離婚,我的問題不是工作太忙,不能顧到家裡,而是夫妻漸行漸遠。

我願意付出很多去經營一個婚姻,但是我不願意維持一個不健康的婚姻。當我醒來,我並不愛這個人,我非常的痛苦。夫妻在一起應該要有愛,我們也沒有吵架、沒有外遇,只是漸行漸遠。

我結婚一年多,先生去新竹創業,我在台北工作,他住他家,我住我家。我爸媽對我非常好,好像回到以前做小姐的生活。以前本來想到新竹科學園區上班,但是分開久了,愈來愈沒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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