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2】對自己的健康/人生/家人,才有「責任制」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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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奧美為榮,奧美是我的母校。那段時間雖苦,卻奠定了我往後在行銷領域工作的重要基礎。因為當時在廣告公司伺候有名的魔鬼客戶,其他組雖也會加班,但是不會像我們這一組這麼誇張,我只是剛好運氣不好,在工作量大、客戶又極盡嚴厲的魔鬼組,才會如此悲情。
另一個加班主因,是因為業務夾在客戶跟創意之間,客戶一早上班,常常九點半就接到客戶咆哮電話,業務必須九點半手機待命,找創意人員發落工作卻要等到中午之後,因為「不到中午、不見創意人」是當時的風氣。
創意人員一到還不一定會馬上上班,要等他們吃完中餐心情好一點後(WHY?我早上被罵的時候,我連早餐都沒吃耶!)下午兩點之後,才有好心情跟好timing跟你坐下來討論工作。就是這樣,每天早上伺候客戶,下午跟創意玩躲貓貓,晚上才有時間作行政工作或是寫報告,所以不到十一點不下班。
創意人員的苦在於他們常常需要在半夜加班,可能是半夜夜深人靜才有靈感吧!(我不是創意,無法說對錯)如果遇到拍片更是熬夜當補品,業務可以回家睡大頭覺的時候,創意人員必須要現場盯每一個細節,因此看到創意人員黑眼圈很正常。就這樣,惡性循環下,廣告公司的人,不管是業務還是創意,一天比一天晚下班。
直到後來,許多廣告圈的同事過勞死,廣告圈痛定思痛,開始重視「加班」這個問題,開始重視「員工健康與生活品質」。現在的奧美廣告也推行準時上班、準時下班的活動,甚至一週有一天五點準時下班關燈,請員工們乖乖回家休息(但是我想大家只是把資料帶回家繼續加班吧?!)
在電視上看到陌生人「過勞死」的新聞,可能會覺得可憐,但是當有認識的朋友過勞死,就不是「可憐」可以一語帶過。你會錯愕著,年輕生命的瞬間隕落、人世間的生死無常,你不知道也不懂為什麼。你會錯愕著,下一個有可能就會是你,因為你有著跟他一樣的生活習慣,覺得死神離你原來這麼近、這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