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Tech大衝擊,人才轉型風險何在?
因應金融科技發展,金融機構現有業務都必須轉型,這對從業人員帶來很大的挑戰。如果最初應徵的是銀行行員,但所屬銀行現在需要精簡人事甚至裁員,或要求自己必須具備新的工作技能,例如開始學寫程式、熟悉數位工具雲端建置,該怎麼因應?
不轉型就被淘汰?公司必須給予合理訓練期
金融科技最大的意義就是去中介化。拜網路所賜,現在金融科技透過新技術,讓傳統金融服務更優化。例如,買保險與投資金融商品,都可以透過線上交易完成;人工智慧軟體甚至還能幫客戶算出最佳的投資組合,而且更不容易出錯。銀行櫃員、保險業務員、理財顧問與證券營業員等職位,都會因為需求降低而影響飯碗。
這些從業人員可能會面臨兩種局面:第一種情況是公司輔導轉型,改變工作內容;第二種情況則是裁員。
在這裡要向金融業的人資主管喊話:如果公司打算輔導行員轉型並調職,要這些原本商管背景而非科技人出身的從業人員,學習操作數位科技,得好好注意《勞基法》在去年11月所增訂的第10條之1,當雇主調動勞工工作時,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5原則:
1.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也就是不能逼退,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2.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做不利之變更。也就是原則上,勞工薪水不可降下來,除非是懲戒性的。
3.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4.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例如宿舍或是交通津貼等。
5.應考量勞工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在FinTech浪潮下,上述第3點最容易引起爭議。原因是,如果勞工當初應徵進來擔任行員,現在要他轉型去做金融科技,不是不行,但必須給予對方相當時間學習,公司也必須投入資源,提供內部訓練或是編列經費,讓他到外面學習。如果職務調動過程中沒有經過合理的轉換訓練,這樣的調動將會被視為違法。
勞工仍可能被資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