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處就是音樂
最近有朋友向我推薦一個叫MOG的音樂網站,每個月只要5美元的會費(將近台幣15元),1,000萬首歌曲便能隨時用電腦點播收聽。以每首歌3.5分鐘的平均長度來推算,要聽完這麼多曲子需要66年—等於從一個人出生到退休的時間—而終於放完時,很可能資料庫裡又有1,000萬首新歌可以聽了。
我背後的書架上擺了一本很厚的參考書,名叫《生前不能不聽的1,000張專輯》。老實說,其中列舉的經典作品,起碼三分之二我都還沒聽過。這時想起一部老電影《美國心玫瑰情》裡面的一句台詞:「有時候,我覺得世界上有好多美,多到我無法承受,多到我覺得心臟都要被壓扁了。」我則要說:我覺得世界上美好的音樂也多到令我無法承受,多到我覺得耳朵都要炸開了。
要好好欣賞一段音樂需要時間,更需要空間。你得敞開心懷、排除雜念,讓音樂輕撫耳膜、按摩靈魂。當個負責的聽眾,這樣才對得起那些嘔心瀝血的歌手和創作者們,但坦白說,這是個奢想。如果音樂是精神食糧,當它多到無法消化時,我們只能「挑肥揀瘦」(雖然實際上比較像「隨機取樣」)。人生苦短,我們的耳朵好忙,不禁讓我想反問:聽音樂又是為了什麼呢?
塞著耳機的路人,你為何聽音樂?「為何不?」你回答。聽音樂不需要理由,就像音樂的存在一樣,是理所當然的,不是嗎?
偶爾找個時間,關掉音響,靜靜地坐著
辭典將音樂定義為「聲音在組合之下達到和諧、形式美感,或情緒表現的藝術。」如此說來,我倒是覺得許多時刻都含有音樂性:海浪的拍打、遠處的雷聲、雨後森林中的鳥語、老友之間的談笑……自古以來的經典音樂創作,也就是在描述這些美妙的自然聲響。
名列20世紀最具影響力之音樂家的約翰‧凱基(JohnCage)於1952年創作了他的不朽之作《4’33”》。演奏時,表演者隆重地拿起樂器,然後……一個音也不彈,直到整整4分33秒過去,隨之鞠躬下台。在這首「曲子」的首度公開演出,台下陷入了一片譁然與漫罵,但後人公認《4’33”》為凱基最具代表性的作品。這段「行為藝術」表達了一個耐人尋味的概念:在那演出的4分33秒之中,雖然台上沒有「音符」出現,但從觀眾的呼吸、衣服的磨擦、座椅的移動等,環境裡還是充滿了各種細微的聲音,而這些聲音的出現與組合,何嘗不是一種「音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