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位人資主管怎麼看?
作者/史書華 | 20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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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派遣人力的雇用成本將提高,但面對彈性人力需求或非核心職缺,企業繼續使用「非正職」聘雇型態仍是既定的潮流。對派遣一族來說,正面來看,將有機會成為企業直接聘雇的約聘人員,但另一方面,反而要去思考「工作消失」的可能。
儘管勞基法修正草案目前仍未定案,但可預見的是,修法方向正朝提高派遣員工的權益保障而行,派遣工作者更應密切注意法令最新動態。
圖表1要派企業同意負「共同雇主責任」
84%贊成要派企業和派遣公司共同為派遣員工的法定雇主
但若派遣公司付不出薪水,53%企業反對派遣勞工轉向要派企業求償
圖表2企業可能以「約聘」或「外包」取代派遣職缺
64%企業反對「不能向派遣公司指定派遣特定人員」
若此法通過,企業會:61%將部份派遣員工轉為自聘的約聘員工或正職員工其他意見:部門裁撤,將業務外包;將人力轉移至中國
圖表3用愈多派遣員工,愈反對派遣比例的限制
新法擬:「要派企業使用派遣勞工不得超過受雇員工總額10%,且經工會同意;如要派單位無工會,需經勞資會議同意,但不得超過30%。」
圖表4企業人資主管認為《勞基法》草案還需規範:
針對派遣員工產假、特別休假等假別規定50%
增加派遣公司的管理規定(如派遣公司的設立門檻、查核評鑑辦法等)66%
研擬派遣公司和派遣員工間的定型化契約範本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