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夜店聽酷歌,別聽high歌
講到台北的夜店音樂,兩大宗就是嘻哈和電音。
近5年嘻哈文化逐漸成為主流,最被大家熟稔的可能是來台灣開過演唱會的黑眼豆豆(TheBlackEyedPeas)。他們在我大學時候還算是個地下饒舌樂團,風格跟現在相當不同。他們還曾經來過我住的宿舍參加party呢!
我當DJ是放HipHop起家的。以前早期的一些團體像是PublicEnemy(人民公敵)、DeLaSoul(迪拉索)、ATribeCalledQuest(探索一族)、BeastieBoys(野獸男孩)、GrandmasterFlash(閃手大師),都是HipHop宗師級人物,很值得喜歡嘻哈文化的朋友去發掘。
我後來接觸電子音樂則另有淵源。在大學電台當DJ的時候,認識了一群英國朋友。這些紈褲子弟從伊頓中學畢業(沒錯,就是威廉王子念的那所貴族學校),以前白天穿燕尾服上課,晚上翻牆出去參加銳舞派對。其中一個人知道我也是音樂同好,有天拿了整箱的黑膠唱片「唰」一聲擺在我面前,瞪大眼睛告訴我:“Thisisthefuture!”這便是我接觸電子音樂的開始。
音樂發展是社會文化縮影,其中各有故事。電子音樂中我最常放的類型house,中文翻成「浩室」,起源就很有意思:1980年代有個日本樂器公司生產一種電子鼓,試圖模仿真鼓的聲音,沒想到這種小鼓的聲音太假,但假得很有自己的味道,意外地結合disco發展出一支新的音樂類型,它就是house。風潮所至,當初被嫌「假」的小鼓價格水漲船高,以前跳蚤市場只要幾十塊美元就買得到,現在可翻到上千美元了。歐美夜店DJ任務是引介新音樂
在台北被稱為「夜店」,有音樂、可以跳舞喝酒的地方,在歐美不一定晚上才開。戶外、海邊的bar都放電音,裡面的人也不一定跳舞,可能只是聊天、喝酒,看看人群。朋友間常會說:「Hey~我昨天去了某家店,DJ放的音樂我從來沒聽過,但是酷斃了!」一群人就呼朋引伴上門,這和台灣文化中喜歡討論哪家小吃東西好吃有異曲同工之妙,由發現新的東西來顯示自己的視野及生活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