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上班族,小心勞保權益人間蒸發
作者/朱瑞陽 | 200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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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在電子業一家公司工作了10年,其中外派大陸工作至今已滿5年。因為與妻子、小孩長期相隔兩地,最近他打算回台灣工作。但是向主管報告後,公司卻以沒有職缺回覆,希望他繼續留在大陸,並給他1個月的留職停薪假,請他好好考慮。 Jerry依然希望回到台灣工作,但在面對沒有職缺的情形下,若他拒絕公司安排,公司會不會給他遣散費?
除了將勞保薪資予以切割外,部份企業則完全將薪資全額轉由海外派駐企業發放,並且要求員工將勞健保遷出到職業工會投保,完全切斷員工與原公司的雇庸關係。
在這種情形下,外派者一定要高度警醒。這代表你與原公司的關係完全一刀兩斷,尤其所有勞基法中有關個人工作權益的保障,從休假、工時、退休到資遣等相關規定,企業都可規避掉法律約束。
而且因為沒有聘雇關係,企業也不需為個人提繳勞退新制的6%退休金,其結果已不是退休金縮水的問題而已,而是將有可能完全領不到退休金。
另外,也要特別注意轉至職業工會加保,是否符合投保資格以及最後3年的平均投保薪資,以避免影響到未來勞保老年給付相關權益。爭議4派駐到關係企業,年資沒有合併計算
勞委會已明確說明,如外派至境外關係企業工作的員工,若是勞動契約沒有終止,個人的工作年資,並不因外派而中斷。但如員工完全改隸至外派公司,年資將會中斷。
工作年資會間接影響到休假、資遣費、舊制退休金等權益,因此你必須額外注意,企業是否承認關係企業的任職年資、以及相關退休或其他權益的保障。
總而言之,當決定接下外派工作時,除了考量薪資條件、全力以赴外,千萬也別漏了上述4個不易察覺,但卻攸關個人權利的重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