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退休金 關鍵備忘錄
作者/盧智芳 | 200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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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號以後,你會發現,退休再也不是遙不可及的概念。就跟休假、加班費一樣,退休金將變成一項重要的福利項目,你不應該輕易放棄自己的權益。以下4個常見情境,都會直接影響你的退休金。如果不希望老來保障縮水,就要仔細了解所在企業的做法與相關規定。
雖然是外派員工,但只要領的是台灣公司發放的薪資,雇主就必須提撥退休金。然而,很多企業的海外公司、子公司間關係複雜,由於勞退條例只處理在台灣的勞雇關係,所以一旦名目上的雇主變成其他國家公司(例如英屬維京群島××公司),又不由台灣支領薪水,台灣的原雇主就沒有義務繼續提撥,這一點要特別留意。
另外,外派員工若只在台灣支領部份薪水,甚至完全不在台支領薪水,也會造成退休金提撥偏低的情形。
總之,外派之前,一定要跟企業詳細釐清雙方的認定,才不會出現認知上的落差。不適用勞基法的工作,也有退休金嗎?
即使你的身分是醫生、律師、會計師,並不適用於勞基法,或董事長、總經理等「委任經理人」,仍然可以透過自願參加的管道,提早累積退休金。
在雇主同意代為提撥之下,這筆自願提繳的退休金,最高不得超過工資的6%,而且同樣適用於退休金提繳工資分級表。也就是說,每月上限工資15萬,自願提繳額度最高是9,000元(150,000×6%)。
然而,如果你是計程車司機、攤販、或沒有雇主的「自營工作者」、「一人公司」,就不適用於勞退新制。
年輕人直覺多選新制,但其實你可以主動把這把安全傘加得更大。除了上述這種自願提繳,已經參加新制的勞工,在雇主提繳之外,還可以在工資6%的範圍內,每月再自行提繳一筆退休金。而且這筆費用,將從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不計入所得課稅。對上班族來說,未嘗不是一種兼具強迫儲蓄與節稅的理財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