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你會錯把芭樂當榴槤嗎?
圖片來源:Cheers雜誌
有日無意轉到某旅遊頻道,內容是自小在國外長大的外景主持人帶著同鄉華人遊玩北台灣,見海港邊的新鮮魚貨,完整且活蹦亂跳,令兩人既興奮又困惑,忽然很有感觸。恐怕因為速食(包括罐頭及料理包)的便利,我們逐漸失去對食物原貌的認識,幾乎叫不出他們的大名,於是能在熱炒攤,指著各類海鮮與鮮蔬點出一桌菜,往往能贏得眾友人驚呼,尋常生活技巧,在今日忽然變成非常高段且時髦……。
然而,流行音樂的命運卻有些不同。
今日上菜:流行音樂大雜燴
流行音樂其實並非某一特定類型,每個世代的標準,從昔日10年一回風水輪流轉,到當下每隔3年便能劃出一道generation gap(拜社群網路過度發達之賜,大家的時間感嚴重壓縮,不過是幾日前的消息或人物便迅速過時),即便是最通俗的流行歌謠或現在所說的「芭樂歌」,上一輩所熟悉的蔡琴、費玉清,中生代的庾澄慶、張惠妹,青少年的楊丞琳、田馥甄等,無不各自開展著互異的美學與溝通對象。
面對當代新事物,集體用何標準如何回應,都將決定產業有不同的風景。各類的(新生或復古)樂種進入公眾聽覺範圍,有的在體系內爆、有的被收編,均令原先的格局產生質變;回頭看周杰倫出現之前,饒舌、嘻哈及(電玩遊戲般的)中國風,於所謂的流行歌曲市場幾無其立足之地;而眼下韓流席捲全球,數位調變過的人聲與群舞(叫人忍不住倚老賣老,稱之為1980年代美式New Jack Swing節奏回歸)全面感染,少男少女團體與曾經的優質偶像莫不趨之若鶩,緊緊跟隨。
廣告不實,消費者得建立自我保護能力
儘管端上來的是融混的結果,消費市場卻被教導著別過問其源頭是什麼,是以對類型的精神及樣貌逐漸失去掌握,(音樂)製造商愈發自我感覺良好的表述,宣稱自己販售的,是精純上等的好物,如同經常登上新聞版面,那些拿化學合成物充當高貴食材的惡質廠商,是算準了我們對真品不甚了解;其實聆聽流行音樂時,(歌詞)情境與氣氛往往也優先佔領了我們的判斷,市場上開始出現不少強調其歌曲結合了英美日各地厲害類型於一身,但細聽之下卻發現那什麼也不是的例子,但在廣告預算挹注推波之下,坊間已經可見錯把芭樂當榴槤的趣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