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異主張
作者/袁孝康 | 20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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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時代》雜誌(TIME)說的「你」的時代,也是個秀出差異、說自己的故事的年代。
《說服的元素》(The Elements of Persuasion)一書指出,一個成功的商品或說服性說辭,一定有個動人的故事。而一個好的說故事的人和一個好故事的第一要素,正是熱血(passion)。
秀自己的渴望,讓這一代的青年可以更勇敢、更堅持地提出各種熱血主張。在不同形式中,有人追逐名牌,讓各種符號上身發光;有人努力表演,上YouTube當自己的明星。更有人大膽探索、跨過身體和心靈的邊界,不以主流價值局限了自己的可能性:
史丹利,不受規範、引領潮流,是部落格瀏覽量超過1千1百萬人次的搞笑男生;謝旺霖,落拓不羈,花兩個月完成單車登西藏的壯遊,作家蔣勳更從他身上找到了「出走的理由」;幸佳慧,骨子裡有忤逆性格,在少有人耕耘的童書領域中,秀異前進;而年僅18歲的沈芯菱,5年來嬌小的身影踏遍中南部縣市,用相機鏡頭留住草根生活的真實臉譜,送給總統,也送給每一位台灣人民。
熱血異世代,因為有著自我主張與信念,秀異而起,走出自己的另一片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