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的原動力(二):感受
我們雖然要談「創意」的本身從何而來,不幸的是,它也常常是從「作」的過程當中產生。
人是個會「工作」的動物,人不是只有靠心智在運轉,而是有體驗、有感受,有身體的也有心理的,這些都是input。而這些input透過我們的大腦(理性)以及心(感性)的解讀後,產生認知、想法跟情緒,就會output,變成我們外在的表現。
要有好的output,其中一個重點,就是要有夠多的input經驗。input可以透過記憶(包括知識跟感受)存在腦中與心中,需要時去取用它。input不夠,就像你會唱的歌不多,到了KTV,就變成一個無聊、無趣、無用的人。放大體驗,成就美麗的浪花
過去經驗(以及體驗),是產生創意的重要泉源。當你遇到一個新的刺激時,你去連結過去的資料庫,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結果。有豐富生活體驗的人,會有比別人多的連結與轉化的機會,有機會變得比別人有創意(注意,豐富的input是必要條件,不是充分條件)。
演員李立群在相聲演出中曾經舉過一個例子,他要演一個「被殺」的角色,於是他想到有次洗澡時,水從很熱變成很涼,他把這個感覺運用過來。這樣的演出,必定比沒有相關經驗運用的演員精彩百倍。
其實說實話,大家活到一個年紀,各種經驗、實作也都不少了,有創意的人並不見得是比別人多了多少生活經驗,差別在於,他們能夠細膩地體驗微小經驗,無論是好或不好的感受。創意人會去放大這些體驗跟感受,轉化成另一連串的創作,就像浪潮退回,醞釀下一個浪花。
失戀的感覺,對有的人來說,是一種不願想起的痛苦,但對有些人來說,就像喝了一杯苦極了的咖啡,有一種刻骨銘心的感受入帳,因為體驗,所以活著,雖然有苦感,卻是人生的調味粉,加了可能很難受,但忽略它就像把義大利麵用冷水沖乾淨才吃,吃進的是慘白的人生。
有人旅遊,只看到風景人物,有的人卻看到了文化的苦處,引發創作靈感。所以,一旦把自己定位成一個創意者(自己認為就可以了,不用別人這樣認定你),你的生活其實就已經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