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學相對論 行銷篇:黃恆獎(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系教授)
作者/李筑音 | 200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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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與行銷的關係就如同一個混合引擎(hybrid engine),設計概念可以是一個指導原則,行銷要扮演的是促進者,同時也是平衡者,因為市場的變化往往是一瞬間,變化莫測。
行銷要有能力,阻擋一些不合市場需求的設計,或是某些新科技的推出,把市場上和競爭者的訊息,帶給設計和技術研發部門,行銷扮演的是務實的平衡角色。
可以這麼說,設計手機並不是藝術品,像畫清明上河圖,全世界真品僅此一幅,手機的設計要能夠符合甚至是引領市場主流,並且量產。而不是過度設計一項完全不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
製造一支手機,和50萬、100萬支大量生產不同,就如同概念車,在量產前得先製造出來試水溫。手機的設計原型也是如此,就算對V3設計再有信心,也沒人膽敢一開始就打包票能夠大賣。
儘管設計人未必對行銷著迷,行銷人也未必懂得設計,但彼此意見再不相同,也該有個主流意見,而我認為由設計者當作一隻手的中指,當作一個指導原則是比較恰當的,才不至於吵個沒完沒了。
手機設計和產品的生命週期,我認為應該有高度重疊,並且不斷地重複檢驗,而不是只參與前端的設計,後端的製造、研發、行銷業務都不考慮,手機設計的生命週期要盡可能往後拉,參與後端作業,對於產品本身才會有保障,因此設計者有義務參與產品的全程作業。
後端的行銷和業務人員,在意的是產品設計出來品質是否穩定,如何示範操作給客戶,能否說服消費者,包括上中下游的整合行銷,這些因素設計者不一定會全盤考慮,但它們往往是制勝的關鍵點。許多失敗的例子,常常是產品設計出來,價格廣告詞都定好了,但到了市場上行銷業務發現產品概念行不通,推銷不出去。
要特別留意的是,市場不可能有永遠的優勢,摩托羅拉不足的或許是在人性科技的部份,但在設計、美感上是勝出的,可是又受到韓國大廠三星的強大威脅。而諾基亞在年輕化的部份,也不見得佔優勢,甚至曾經誤判折疊機、低階手機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