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報稅10大關鍵點
1. 綜合所得總額
綜合所得總額包括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和租賃所得等。要注意的是,個人取得稿費、版稅、作曲、演講鐘點費等,全年合計不超過18萬元可以全數扣除;超過則需扣掉成本後,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
若是基於雇用關係自雇主取得的報酬,包括翻譯費、校稿費等,屬於職務或工作薪資所得,需依法申報。
2. 扶養親屬年齡限制取消
2013年起,納稅人扶養親屬的「年齡限制」取消。只要與納稅人同住的其他親屬或家屬,符合20歲以下或20歲以上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等條件,都可納入。家屬則指非親屬、但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同住者。
雖然申報扶養之規定放寬,但報稅人仍要滿足共同居住和扶養事實條件,如果為節稅不符條件濫報,最高可回溯5年補稅。
3. 免稅額上調
今年報稅免稅額不變,2014年起則每人免稅額上調至8.5萬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免稅額上調為127,500元。比較2013年,每多扶養一名「其他親屬或家屬」,依稅率不同,可節稅4,100~32,800元不等。
4. 標準扣除額提高
一般扣除額有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之分,可擇一適用:
● 標準扣除額:新制將於2014年報稅時生效,單身者標準扣除額提高至7.9萬元,夫妻合併申報者則提高至15.8萬元。
去年新婚夫妻今年第一次婚後報稅,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至於何者較為有利,可至國稅局的電子申報系統以不同方式計算後再比較。
● 列舉扣除額:包括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
5. 新增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2013年,特別扣除額也有幾個調整項目: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今年報稅每人扣除數額仍為10.4萬元,2014年則將提高至10.8萬元。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為獎勵生育,今年新增此項扣除額。納稅義務人若有5歲以下的子女,每人可扣除2.5萬元。但這項扣除額有排富條款,若家庭淨所得在113 萬元以上、或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元(須申報最低稅負)者,不可以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