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驚爆記
不過,除了上述5項特性,政大企管系教授別蓮蒂也進一步觀察到,這股網路行銷魔力似乎正在悄悄破壞原本經濟學中的產品定義與行銷策略。
What’s in & out
1. 搜尋品。產品屬性明確,消費者容易比較,如3C、電腦、汽車等產品。
網路搜尋產品更容易,如果產品品質不夠、價錢不合理,很快會陣亡。但產品條件如果夠好,可以快速增加消費者的品牌認識度。
過去消費者藉由親身到實體店面搜尋比較,廠商才能販售商品。
2. 經驗品。產品要等消費者消費完才會知道效果,例如餐廳等。
網路討論區強力推薦,可以快速增加品牌知名度。
以前是透過消費者親身經驗與口碑傳遞,速度較慢。
3. 信任品。消費者就算消費完也不知道品質如何,如人壽保險等。
品牌可以將產品利基點條列上網供消費者搜尋,可以快速增加消費者的品牌忠誠度。
過去是鞏固使用者信任度,才能引起更多消費者目光。網路還可以做什麼?
上述網路特性讓網路廣告近兩年以40%的飛快速度成長,但網路行銷除了圖像與橫幅廣告,究竟還可以做什麼?廣告主與消費者都張大眼睛在看。
美國雜誌《Fast Company》2005年1月號文章〈Commercial Success〉歸納出美國網路行銷做了下列幾件事。
1.廣告部落格(Adverblog)。廣告主自行設立官方部落格,主要為了鞏固消費者的品牌忠誠度,例如NIKE。
台灣汽車業者經常舉辦車主活動,就是透過車隊部落格建立情誼,像福特六和汽車投入非常多心力經營官方網站的NBX(No Boundaries eXperience)家族,促使車主回購率達8成以上。
2.搜尋引擎網站廣告(Roadblock)。廣告主買下搜尋引擎網站某日首頁的所有廣告版面。
目前幾乎所有網路業者都在觀望搜尋廣告的發展,「像MSN業務量未來有高達15%以上會在搜尋廣告,」MSN事業處網路媒體部協理林燕直言。
全球MSN正積極發展新的網路搜尋廣告機制,台灣預計5月份上線,這項新機制不僅提供點選數目報表,還能更精準針對消費者點選樣貌做分析報告,大幅提昇廣告效益。
3.病毒短片(Viral Film)。最早由BMW開始,BMW邀請好萊塢知名導演拍攝10分鐘汽車短片,然後讓消費者從網路下載廣告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