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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美國網路廣告的營收達到94億美元,雖然佔總體廣告營收僅4.3%,但是比起去年成長了將近39%,相較之下,廣告業整體的成長率平均1年僅有7.7%。網路廣告的興起,代表網路的發展進入另一個里程碑。但你對網路使用者的心理了解多少?事實上,網路族的忍受度只有「8秒3點」這麼短:
8秒3點的網路心理

而且,就算你很努力看了廣告幾眼,也不會留下任何印象。「15年前至少還有三分之二的美國人記得上個月看了哪一支廣告,現在能做到這樣的人不到一半,」《新消費者心理學》(The Soul of the New Consumer)的作者大衛‧路易斯(David Lewis)認為,現代人多半患了「資訊健忘症」。

更糟的是,網路族似乎永遠嫌自己不夠忙,習慣一心多用(multitasking)。從「數位未來報告」的數據就可看出,有65.4%的網路使用者上網時同時在做其他的事情,依序是:聽音樂、廣播、用即時通訊軟體聊天、看電視。

在這資訊爆炸的世界,該怎麼做才能製造足夠大的噪音,讓這群心不在焉、又極度健忘的消費者注意到你的存在?唯有透過個人化的溝通:你傳達的訊息是與消費者相關的、是他感興趣的、是他關心的、更是他所需要的。

但怎樣才算是個人化?以網路世界的標準而言,個人化溝通指的是一對一的溝通。

Accenture管理顧問公司在一份網路行銷研究報告(Beyond the Blur:Correcting the Vision of Internet Brands)中明白指出,企業在進行網路行銷時,其中一項錯誤就是沿用傳統行銷中,以人口結構來區隔不同的市場。

要能真正做到一對一行銷,更精準的抓住消費者的需求,就必須了解每個人特有的行為模式,而不是依據年齡、性別、收入、職業、職務位階等人口結構因素把市場分類成不同的群體,這一點也稱不上是個人化。

透過網路的互動性、即時性、以及相關軟體的開發成熟,企業可以知道消費者最近曾瀏覽過哪些網站、停留多久時間、購買哪些產品、消費金額多少,甚至連消費者在每分每秒的網路使用行為都能瞭若指掌。

透過這些資料,企業就能清楚的知道這位消費者潛在的需求,即時而準確的傳遞個人化的網頁內容或是廣告訊息。

◎ 模式三

個人:信任感不足

企業:轉向有形化行銷

儘管虛擬世界早已成了生活的一部份,但是人們天性對於無法親眼看見或是觸摸到的東西,就是無法完全放心。

《網路行銷原則》(Principles of Internet Marketing)作者、史丹福大學商學院講師華德‧漢森(Ward Hanson)指出網路溝通的重大缺點:缺乏實體世界的有形線索(tangible cues),消費者無法判斷產品的品質以及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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