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ERS 風向球
圖片來源:Cheers雜誌
而根據教育部公佈的「我國高等教育素質與亞洲鄰近國家的比較」資料中,和亞洲其他國家相較下,台灣的高等教育在學人口佔總人口比例雖然僅次於韓國,但高等教育的師資結構卻不如日、韓,「教授」職級占大學師資的一成七,日本卻是三成八、韓國為三成九。
在高等教育生師比部分,2001年時台灣為17.9,不如中國大陸、日本與韓國,僅優於泰國的27.5。而我國每位大學生單位成本亦低於日韓等國。
種種數字顯示,雖然我國高等教育機會大幅提高,但教育資源與品質並未大幅提昇,未來不僅有更多私立大專面臨招生難題,大專畢業生整體平均素質更令人擔憂。〈蘇岱崙整理〉
避免雇主濫用競業條款,有違約金規定也要設代償措施
未來老闆如果要請你簽訂競業禁止款的同時,得要設計代償措施,補償你無法自由選擇工作的損失。而且,公司組織也不能因為你急於求職工作的心態,而任意要求你簽訂競業條款。
因為許多企業,尤其是高科技產業為了保障商業機密,會要求勞工簽訂競業條款,限制員工離職後在一定期間內不能從事與原公司相同或類似的同業工作,否則員工必須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金。
為了保障勞工的就業自由權益,避免企業濫用競業條款,行政院勞工委員研擬「簽訂競業禁止參考手冊」,其中特別公布規範一項「代償措施」,是在競業條款中讓雇主規範違約金的同時,必須要有相對應的補償工資,來彌補員工在待職期間無法自由工作的損失。而禁止員工就業的期間基本上不能超過2年、違約金則最多不能超過離職前月薪的24倍。
此外,手冊中也會規範競業條款的簽定對象只限於因職務而有機會接觸到公司想保密的商業優勢利益、或是與研發相關的員工。至於職務較低、技能普通、或無機會接觸公司營業機密的勞工,則無簽訂競業條款的需要。〈溫珮妤整理〉
就業保險法施行,500萬勞工受惠
今年起,就業保險法正式運作,除了擴大原有勞保條例的適用範圍外,給付的項目也新增了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和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全額補助等三種保險給付,提供更多元的就業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