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在地窖裡的小女孩——外勞調薪的正義童話
圖片來源:廖祐瑲
媒體也訪問了一些台灣上班族,《蘋果日報》報導:「上班族嘆5年沒加薪,超羨慕」(http://ppt.cc/1fki)。5年沒加薪,的確很慘,不過,社福外勞的工資則是17年都沒調整過了呢。
同人不同命?同工不同酬?
也罷,台灣的媒體站在台灣人的立場,只訪問台灣人,情有可原。不過,這樣的民眾反應和報導方向,真的是站在台灣的立場嗎?繼續將社福外勞的勞動條件壓在勞基法的標準之下,真的對台灣好嗎?我很懷疑。
凡事有利有弊。如果維持現狀,省錢是最大的好處,無需贅言。至於壞處是什麼?我也站在台灣的立場,說說維持現狀對台灣有哪些不好。
首先,維持現狀,意味著我們認可同人不同命、投胎最重要。「她們」雖然在台灣工作,仍是外國人,不是「我們」,所以領低於台灣法律規定的薪資,不能和我們一樣按時休假,理所當然,沒有關係。那,我們還能指責有人含著金湯匙靠爸選市長嗎?還能嘲笑董事長的無能子嗣妄想接班的醜態嗎?
其次,維持現狀,意味著我們認可同工不同酬,而本國勞工也持續缺乏競爭力。試想,聘請1位台籍家事幫傭的費用,可以同時聘請3位家事外勞,誰還要聘用本國人呢?
第三,維持現狀,也就是持續證明《勞基法》形同虛設,我們默許政府不需依法行政。風險在於,今天是她們被排除在《勞基法》之外,明天是誰?一個解決之道,是明確宣示「非中華民國國籍者不適用《勞基法》」。甚至更極端一點,乾脆廢了《勞基法》,回到叢林法則。
當「海外工作」的主角換人
台灣常常被欺負,很多事情我們都不能決定。例如,能不能叫對岸的飛彈轉向、能不能拒吃美國牛肉、能不能去聯合國參一腳,統統操之不在我。
難得在社福外勞調薪與否、休假與否的題目上,台灣有幾乎百分之百的決定權。我們可以理直氣壯地說,大從國家,小至公司,都不是為了追求正義而構成的組織,道德也有遠近親疏之別,而政策總是有利有弊,總有人要吃點虧。而在這個議題上,我們是公民,她們不是,我們可以投票,她們不行,所以結果很清楚,我們要省錢,她們得繼續工作,不但不該向上調薪,還應該向下調薪,反正她們還是願意來工作,就算犧牲一些情理法,也是莫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