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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在意的,並不一定是加班或每天8小時。而是企業和客戶,有沒有濫用創意人的責任心。而更深層的思考,會是一家企業的本質和領導者的動機,究竟是為了賺錢?還是想要帶領員工,往更高的領域前進。台灣政府,你們可以瞭解了嗎?
為什麼「創意產業」盛行責任制,台灣政府真的了解嗎?

3. 創意產業缺乏合理的工作流程。

以廣告行業為例,完成一件工作交給客戶之後,正在等待客戶回覆的那幾天,人員是閒置的,產值是0,但薪水照付。然而當客戶回覆之後,我們又要根據客戶的要求,如火如荼的開始修改,這時就會面臨到恐怖的加班問題。(在不同的工作階段當中,都可以看到不同人力的閒置和過度的加班)

上圖這張MSN大頭貼圖示,曾被台灣的設計師們瘋傳,凸顯了創意工作者面臨的無形壓力。(你還可以看這篇:創意產業「責任制」背後的醜陋真相

廣告產業的超時工作問題,並不是政府單方面禁止責任制就可以獲得改善的。下面這張圖,道盡了台灣創意產業的根本問題:

(圖片取自網際網路,來源無法查明,若侵權或要加註作者請來信

通常,客戶(甲方)簽下報價單時就已經把Deadline 定好了,但設計公司(乙方)卻沒有辦法要求客戶(甲方)一旦延遲回覆,造成乙方人力閒置,就要多付錢。再加上缺乏驗收標準這個前提,就讓廣告公司的成本無限上綱。

再看勞資雙方「面對責任制」的心態問題。

剛剛提到,等待客戶回覆的那幾天,會有一段時間的人員閒置,以及之後的人員加班,企業主多半會覺得是合理的(負三加正三等於零)剛好「相抵了」。然而,在員工的立場卻會覺得:1. 沒事做是因為客戶還沒回覆(合理),2. 加班是客戶造成的(不合理)。其實很容易就會聯想成是其他的人員或是主管沒有把客戶和時程管理好。

雙方的立場不同,對於責任制的看法就一定會產生衝突。因此,常因為責任制而加班的員工,多半都會討厭責任制。

筆者多年前收過一份不錯的履歷,上面寫著:「被『喜歡接受挑戰嗎?』這種字眼騙取熱情,是我在年輕時代遭遇最多的不幸。」當時心想:這個傢伙未免也太有種了吧~(但也可能是他很倒楣,都遇上了欺騙員工感情的老闆。)

當年,筆者經營的數位廣告公司的生意特好,人才的需求量大,也很常加班。因此我不敢請他過來面試。

員工最在意什麼?

在2012年Cheers雜誌的調查當中顯示,比起工作時數,員工更在意工作的「自由彈性」、「自我實現」、「團隊合作」、「展現本色」和「獨立自主」五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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