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想的代價:給打算離職創業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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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論戰沒有任何意義。想要當上班族當到出人頭地、不斷地在組織裡向上爬,往往需要好的績效表現、很好的運氣、加上優異的人際能力(最後一點常常和拍老闆馬屁畫上等號,但職場上其實存在著更多「沒打算付出那麼多努力也不期望自己可以變成公司決策階層」的廣大上班族。同樣地,那些離開朝九晚六生活的人,無論是開店或是擺地攤,賺大錢的人畢竟只是少數,大多數人還是只能賺到差不多可以過日子的辛苦錢。
真的有什麼不一樣嗎?兩種選擇都是不偷不搶的正當工作、需要的能力不太一樣、成功的定義和關鍵要素也不一樣。其他的,並沒有高下之分。
況且無論是哪一種選擇,都是少數人賺大錢而多數人平凡度日。這本來就是社會的正常現象,如果有人認為「非得要在大公司裡遵守那些做人比做事重要的遊戲規則才叫作有志氣」,我覺得,那只不過是一種自以為優越的錯覺罷了。
但你還是必須要理解,去開餐廳、咖啡店、漫畫書店、茶飲店、擺地攤……無論你的夢想是什麼,這都不會是沒有代價的事情。
最大的代價是錢?也許,雖然我總相信,錢可以解決的都是小事。
我常開玩笑說HR是組織的動物,畢竟這個工作只有規模稍大的公司才有,所以我自己不曾為了創業而離職過。但是我投資過別人的夢想,把錢燒完後朋友之間還差點反目成仇,想想實在不太值得。只有我這樣嗎?錯了。台灣有無數一起創業的夫妻,成功了以後夫妻離異、或是事業失敗後以離婚收場。夫妻尚且如此,我也親眼看過很多朋友合夥做生意,後來為了錢的問題拆夥、吵架、走上法院互告。
不和別人合夥,自己獨資就容易了嗎?當你的事業不能馬上賺錢,而你又好不容易學到了一些經驗,難道要平白放棄?這時如果要去向銀行借錢,抵押品或保證人又在哪裡?
不賺錢的事業很讓人沮喪,那賺錢的事業又如何?在這篇文章一開始提到的開餐廳的朋友,前一陣子決定把餐廳收起來。為了維持餐廳的運作,他投入的時間和心力,其實遠超過當一個上班族,當初為了比較好的生活品質而選擇的路,結果同樣讓他變得越來越不自由。於是他只好再次做出「為了家庭生活而放棄賺大錢」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