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需要負責任的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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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日子沒有維持太久。公司不可能毫無限制地印股票給不斷加入的新員工,同時公司也很難維持每一年營收翻一倍的成長。當手上沒有股票的員工開始抱怨每天上班到深夜十一、二點的時候,這就變成了管理的問題。可是握有上百張股票的創始員工(多半都已經變成主管了)會覺得這是個問題嗎?大概很難。結果原本單純的管理問題,就逐漸變成了既得利益者和新進員工之間的「世代之爭」。
在台灣的職場上最負惡名的名詞,如果不是「22K」,大概就是「責任制」。
很多人都戲稱台灣企業的管理模式都是「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我這輩子第一次寄履歷表找工作,是應徵媒體公司的行銷企劃專員(但後來沒有被錄取),面試我的主管明白地告訴我:「公司每天九點鐘上班,有時候你必須要工作到凌晨,但就算你工作到凌晨,對不起,隔天還是九點鐘上班,晚一分鐘就要扣薪水…」我那時候很年輕,也不懂人力資源管理,當下完全沒有覺得這事情有甚麼不合理。
十幾年過去了,台灣在這一點上似乎還是沒有什麼長進。我前一陣子看到年輕的朋友在PTT站上詢問哪一個工作比較好,他列出來的其中一家知名上市公司,工作時間是上午八點到晚上八點,而且一副「人人都知道這就是這家公司的慣例」的樣子,讓我有一點點驚訝。
無獨有偶地,幾年前大家都戲稱某半導體公司的名字,是因為大家下班的時候,抬起頭來都只能看到早上的星星,而這家公司的股價很高,為了股票而加入的員工自己要想清楚接下來會過什麼樣的人生。
如果你問我的意見,我不會覺得責任制一定不能存在。現在有很多知識工作者、或者是公司的中高階主管,這些人的知識或智慧或創意對公司的價值不總是能用一天工作幾小時來衡量,如果公司因此認定這些員工績效的標準是任務的完成與否而非每天的工作時間,我認為是一件合理的事情。
我前一陣子和我們公司軟體開發的主管閒聊的時候,他就告訴我說,他轄下有一位軟體工程師,你看他平常就是坐在座位上看漫畫、或是無所事事,但是他寫起程式來就是又快又好,像這種人,公司也只好允許他坐在那裡看他的漫畫。當一個職位具備這樣的屬性,工作採取責任制就是合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