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部屬出狀況才處理,那是二流主管做的事
作者/周海威 | 客座觀點 | 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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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的核心不在於「杯子洗了沒」,而是「誰洗了杯子」。如果當初主管可以制訂工作規則,要求小雲小珍有明確的分工及時程,今天5000萬的問題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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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嗎?不用高深的理論及技巧,這就是問題的核心,看到這裡,想想是否每天在自己的身邊都發生這種事情呢?
三、評核依據不能以主管個人喜好來判定:
再來就是新人評核依據,我請主管出示相關的依據,只見對方是支支吾吾拿不出來,才發現這位業務主管真的還是靠個人的喜好來做判斷,而且加薪2000元的資訊還到處傳,這簡直是提油澆火,哪有不出事的道理?
沒有明確的數據項目,怎麼說明甚至是說服員工呢,講到這裡各位有沒有發現這都是你工作職場上正在發生的事情?
四、等到部屬出狀況才處理,那是二流主管做的事:
所以問題到這裡應該很明顯了,但我見那位主管還是執意要將小雲解僱,我只問了一句:「您覺得把她開除可以補回5000萬嗎?或者您覺得這樣子就是處理完所有的問題了,可以給交待了?」「您下屬出此類的狀況,所謂的成因是什麼都不調查清楚,就直接想要設停損點,我想該處理的人應該是您自己吧…」
話說完我才知道業務主管是董事長的女婿,各位覺得結果為何?很簡單,那就是業務主管打包走人,如果出事只懂得推責,那根本就不適合在公司待著。
我想提醒任何有家族事業的企業經營者:「可以當親人,但未必適合當同事」公司是員工一起努力奮鬥才有的結果,親人遠比空降部隊殺傷力來得大多了。
後續:
從我到這間公司了解事情、判斷問題、建議方案、執行方案,總共3個小時,問題不難,難的是人性。
董事長有採取我的建議,小雲、小珍仍留在工作的位置上,與新任主管一起努力想辦法將訂單重新拿回來,別以為出了事走人就是負責的一種表現,就是因為出了事,所以「連辭職的資格都沒有」。
將這篇文章送上,與各位分享,昨天得知華映即將開始放無薪假,經濟情勢將會非常的不樂觀,但越是艱難,就要更清楚自己的角色扮演,這才會找到真正的方向,小事件卻造成大後果,與各位分享!
(本文原刊載於冰與火的世界)<本專欄反映專家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