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某件事上變得專精,得歷經千錘百鍊
圖片來源:天下雜誌出版
我認知到,既然我的漫畫像年輕孩子的風格,我就應該擁抱它,別再試圖追求成人的筆觸。當報紙不接受我的作品,我必須另覓會接受的媒體。當時,我持續在手札上素描,並決定嘗試用這個格式寫小說,這會是以年輕孩子觀點手寫的作品,全書則穿插漫畫。
而且,我立刻想到書名為《遜咖日記》(Diary of a Wimpy Kid)。在我看來,這本書可以讓成年人想起他們的年輕時期。我決定,在正式開始寫之前,要先在草稿本上寫出77頁的「點子頁」,再從中挑出最好的。結果,我花了4年才填滿77頁點子頁,接下來又花了4年完成初稿。從構想到手上終於有東西可秀給別人看,前後花了約8年。
2004年,趣味腦網站想增加內容吸引用戶在暑假期間造訪,於是我把《遜咖日記》秀給上司看,並開始以短篇日誌形式張貼在網站上,結果很快就吸引數百萬讀者。2006年的某天,上司告訴我,漫畫博覽會Comic Con將在紐約舉行,他鼓勵我為《遜咖日記》尋找出版商。於是,我在會場四處走動,有位編輯說,阿布蘭姆斯出版公司(Abrams Books)不久前把名為《媽媽抗癌記》(Mom's Cancer)的網站漫畫集結出書,我走到最後一廊,看到一個書攤上放了《媽媽抗癌記》,停下腳步。
阿布蘭姆斯的編輯查理.寇克曼(Charlie Kochman)站在那裡,注意到我似乎感興趣,於是想賣一本給我。我欣然遞給他12.95美元,心想,就當是和他交談的入場費吧。後來發生的事簡直是奇蹟,我問查理願不願意看一看《遜咖日記》,他翻閱了一下說:「我們就是在找這樣的作品!」
阿布蘭姆斯出版公司花了幾個月審核,最後,查理打電話告訴我,他們想把《遜咖日記》變成系列書籍。2007年4月,《遜咖日記》一版一刷印製1.5萬本,暢銷程度大出所有人意外。原訂此系列書將出版10冊,我目前已經完成9冊(第10冊已於2015年11月出版),目前各種語言版本總計銷售量超過1億5千萬本,其中有3冊已被翻拍成電影。
我希望我的書不要說教,如果要說它們融入什麼啟示,那就是:閱讀可以是一件有趣的事。
我的寫作仍然慢速且慎重,近年來,我大約用9個月完成一本書,在關鍵期間(每次約2個月),平均每天工作15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