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領導者總是渴求創意,最後卻拒絕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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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如何看待創意?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蘋果公司一位主管說過的話:「讓我連絡賈伯斯一下。為什麼我要關心構想是否有創意?我只關心構想棒不棒!」這些反應讓我得知,職場人士不會直接告訴你,他們不喜歡創意。相反地,他們會委婉並謹慎地批評創意。他們會告訴你,創意太過模糊,難以衡量。因為這種構想太空泛,最好不要隨便冒險下賭注。或者他們會說創意是好事,但與他們的目標無關。
深入檢視有關日常決策最佳實務的學術文獻,很快就會發現撰寫這些文章的學者也不談論創意。相反地,他們建議在做出決定時,構想的特質才是首要考量(例如,這個想法是否可行,是否有風險,是否有利可圖等),他們並沒有把創意列入考量。創新文獻也是如此。沒錯,你很難找到一本以創新為主題的書,清楚說明創意與人們如何選擇新構想的關係。
以創新大師克里斯坦森為例。他的一個重要想法是,破壞性技術可能會擾亂市場。你的公司或許原本處於市場頂端,但當另一家公司為市場引進新技術,使你的公司跟市場降低連結時,公司可能會突然落到同業中間或後面的地位(如同線上串流影片讓DVD租片市場幾乎消失)。克里斯坦森通常把低成本當成破壞性的一個關鍵特徵,這說明了為何他預測iPhone不具破壞性。畢竟,第一款iPhone問世時,同時具有高價格與高品質,這兩個要素跟克里斯坦森對主導市場技術的看法不符。然而眾所周知,iPhone的相關商品已經完全破壞和主導可攜式電子商品市場多年。
到目前為止,我還是不明白為什麼克里斯坦森沒將創意列入辨識破壞性技術的判斷表中。我會注意到這一點,是因為之前羅文斯坦森和我一起研究,並要求美國數百名參與者提出他們認為的創意商品時,最常被提到的商品就是iPhone。
所以,雖然人們可能崇拜創意,但似乎不信任創意,甚至可能抹黑,不將創意當成重要考量,即使創意確實與我們正在解決的問題有關。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人們根本不願意公開承認自己厭惡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