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可以是多選題嗎?
圖片來源:stocksnap.io
有些人可能會說,既然我們在極端的情況下可以做出判斷,表示能衡量「道德價值」之類的度量衡一定存在;這樣的話,問題就在於面臨困難的局面時,我們的視力不夠好,或是校準不夠確實。然而,儘管在極端情況下我們知道該怎麼做,但在大多數較不極端的情形中,我們仍然沒有一套共通的判斷標準。所謂的「道德價值」是否真能幫助我們判斷,仍是未知。有些衝突是發生於道德價值與藝術價值之間。舉例來說,延長人類壽命與保存梵諦岡建築奇觀,這兩者的價值我們有辦法比較嗎?
遇上這種兩難局面時,我們都希望能有智慧地做出判斷,但有時我們的決定似乎太過武斷,或只是因為「我覺得」這類的原因就下定論。當然,我們想要深思熟慮,而不只是像轉轉手腕或丟丟骰子那樣隨意。我們知道所牽扯到的問題很嚴肅,但是我們似乎並沒有合適的流程可以解決問題。
當美國高等法院或英國上議院的專家做判斷時,他們講求證據的效力與變數的平衡,但卻仍會得出相反的結論,例如三名專家認為言論自由已受到侵犯,但另兩名專家卻不這麼認為。可是,以多數決來判斷正確答案,有比丟擲硬幣好到哪裡去嗎?事實上,要是在座的是其他專家,那多數決的結果很可能便有所不同;如果我們明白這點,那這個丟擲硬幣的例子便更是顯得合適。
道德上的兩難常使人難受。人們總是希望有確切的答案,想要從各式各樣的選項中找出最適當、最符合情境的那個答案。然而,這麼一來,也許根本就沒有正確答案。不管做出什麼選擇,都會有無法用標準去衡量的優點與缺點,也許這才是正確的解答。這世上並沒有一條只有上帝知道、人類尚未發掘的正確道路,這世界並不是像這樣的―至少不是絕對如此。
有時候我們會回顧過去的決定,有時候我們會自我反省:「現在我明白了,當時我應該這麼做才是」。當我們重新省視過去的選擇時,我們也許會覺得當時的自己並沒有其他出路。這不表示我們在生理與心理上無法找出別的做法,而是因為我們先天或後天養成的性格,使我們難以做出其他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