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天就該懂的勞工權益
踏進大學徵才博覽會,琳瑯滿目的公司攤位加上學長姊熱情的引介,讓即將踏出校門的新鮮人看了不禁熱血沸騰,彷彿看到了充滿前景、挑戰與學習機會的職涯。
然而,這時應該做的,反而是冷靜下來,在踏進職場前,先建立對勞動權益的認識,讓你既能抓住機會,也不忽略自身權益。
如果找到屬意的企業,在投遞履歷前或等待筆面試期間,應該先「蒐集公司與產業相關情報」。例如,利用經濟部商業司的「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確認公司名稱、基本資料與營業項目資料,是否與你申請應徵的業務一致。
收到公司的筆試或面試通知後,別急著單刀赴會,應該做好第二個準備:「找人陪同」,以自身安全為第一優先。特別是公開資料不完備的公司,更應該提高警覺。即使無人陪同,也應該讓身邊親友知道面試時間、地點與公司名稱。
第三,對待遇過度優厚或勞動條件與福利內容不明確,甚至沒有市話與明確地址等資訊的企業,更要先透過上述有關政府網站確認是否真實。
工作契約停看聽,3個地雷要小心
依照《勞基法》與《民法》規定,勞動契約不一定只包括書面協議,口頭約定也可以。但建議最好還是簽下書面文件,不只眼見為憑,也能保留審閱條款的彈性。
對新鮮人來說,勞動契約裡有幾個不能觸及的「禁區」:
首先,不可預扣工資,或是預繳工作保證金。例如,雇主要求先扣押半個月的薪資,作為日後如果造成損害的「處罰」,這是不允許的。
雇主也不得規定「工作幾天以下不得領薪」、要求承諾最低工作天數。即使在試用期,也應該維持做多久、工資算多久的原則。如果不滿意工作條件,勞工有離職的自由。
最後,勞工不應該簽署任何放棄自身權益的條款,像是放棄加班費、放棄民事賠償或訴訟權,或是承諾加班只換補休等文字。
薪資要合理,加班費、資遣費這樣算
上班第一天,公司就應該幫你辦好勞健保,以及提撥6%的勞退準備金。因為這與你的健康保險及退休金準備息息相關,第一天一定要向人資確認。如果是轉職勞工,需要提供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等資料,也應向前雇主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