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4萬以下須透明,五成企業反對
作者/洪安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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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4/19)下午逐條審查《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雇主招募部分,新增兩大重要內容,包括增列不得因星座、血型等歧視求職者,及要求4萬元以下職務,求職廣告,需載明薪資或以級距表示薪資範圍。
圖片來源:stocksnap.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