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時限內做好工作,不過是在這社會上競爭的「最低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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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nda拿出第二份企劃案給我看,試圖解釋為何她認為需要額外兩天再做。我看了看她寫的企劃案,充滿著疑惑問:「妳幾乎完全推翻了原本的想法,甚至把客戶需求做了一些更動,這麼做反而會增加我們與客戶溝通的困難,妳想這麼做的理由是?」
Amanda說:「我希望要做得更好,能獲得客戶認同,並且令客戶讚賞我們的表現。」
聽了她的想法後,我回 Amanda:「有這心思很好,可是截止日期已經到了,妳現在不僅推翻第一份企劃,而重新製作的第二份看來也只完成了一半,還有另外一半似乎得再需要一些時間,這點妳怎麼看?或是妳是客戶的話,妳會怎麼想?妳至今依然覺得客戶看到第二份全新的企劃案,會給予妳正面鼓勵與支持嗎?」
Amanda 還是帶有委屈的回我:「我覺得不會,因為感覺缺少太多的東西,還有很多事情我尚未想通,如果依照這情況下去,可能第二份企劃案會難產...」聽完她的解釋,我摸著頭,搓了搓眉心,再看著她已經紅了的眼哭。我問她:「妳知道工作上,最基本也最低的要求底線是什麼嗎?」她搖搖頭示意不懂。「依照雙方協商好的時間與工作內容範圍,按期交件。」我有些嚴厲的對她說。
「我們都可以在職場中,全力去追求盡善盡美的表現,不管是為了獲得誰的認同,這些都是我們的自由。但面向客戶,客戶有時間的壓力、執行的壓力、處理風險的壓力,這些壓力,隨著我們服務客戶的時間延宕越多,公司聲譽、評價也會跟著下降。更嚴格來說,大部分客戶不能夠接受時間延誤,因為這一延誤,代表著他與合作的廠商沒有默契,彼此可能在處理事情上都不專業,進而影響客戶未來在自己公司裡的表現。而這些問題,可能全都是因為妳想要好的表現,連帶影響別人無法正常表現。」我還是以嚴厲的口吻,期望Amanda能夠聽懂箇中道理。
身為專案進度的管理者,以及部門主管,我跟Amanda說明給予這兩天的空間,其背後我要去協調的事情有多少。我說:「首先,設計部門就得先修正原有的工作排程,因為妳的企劃案可能會影響他們設計出來的製作物,因此,設計部門轉由先製作其他客戶的東西,然後等待妳的企劃案完成。然後,技術部門因設計師交件無法如原先預估時程,也跟著轉向做了別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