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下令離職或調職,只因她「過度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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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不大理解執行長的意思,我還是問她:「妳不覺得要讓犯錯的人牢記在心頭,避免下次再犯嗎?最好的方法不外乎靠言語上的壓力,讓對方知道自己犯錯了。」
執行長又再次把球丟回來:「對於你而言,你覺得讓他知道自己犯錯重要,還是解決犯下的錯重要。」
我說:「兩者同樣的重要。」
她再說:「既然如此,他在解決犯下的錯誤時,會不會沈浸在已犯下的錯誤情緒之中?」我想了幾秒後,回答:「會。」
執行長立刻說:「我們不需要言語上的暴力,更不需要放大對方犯下的錯誤,尤其在事情發生的當下,所有人早就宣洩哀嚎遍野了,沒有人是舒服的、沒有人會開心、沒有人能夠接受。」
犯錯的當下,就在承受罪責的壓力
「犯錯的當下,在那瞬間已承擔了罪責而來的壓力。」執行長說。
「真正重要的是我們能不能快速回復團隊戰力,讓大家在挫敗之中,迅速重整旗鼓,並且正面迎擊可能到來的衝擊與傷害。」執行長用非常認真的表情說著。
她接著強調:「鼓勵員工犯錯是公司的文化,但有一點要搞清楚,鼓勵犯錯是因為人們常常會在工作中,面臨未知或是不熟悉的事物,再加上我們不是機器人,不可能每天小心謹慎地處理每一個動作,所以常會不小心犯錯誤,可不代表著刻意去犯錯,或是故意去做錯,這並非公司工作文化塑造的原意。」我稍微理解執行長的想法,相較過去所經歷過的事情,還是有很大衝突。
我問她:「但是這種文化,不會造成公司過多內耗,形成信任與資源的浪費嗎?甚至引起一些無謂的困擾,例如常常有人犯小錯,因為沒有被修理,進而默認其作為是可行的?」
執行長皺著眉頭看我:「你還是沒有搞懂!」我抓了抓頭,苦笑著。
執行長說:「重點一直都不是在罵人或是修理誰!而是怎麼繼續走下去,並且從中建立出一套可以讓大家避開的做法!出了問題後,事情最糟糕的狀況是陷在原地止步不前,所有人在原地哀聲嘆氣。消極是一面,積極是一面,要往好一點的方向推進,只有跨出在原地受創的情緒與疼痛,然後把問題解決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