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教你認出身邊的危險人物:會利用或傷害你的人,分成這4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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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重大案件發生後,往往會占據新聞版面數個月(舉幾個例子,像是維吉尼亞理工大學校園槍擊案、科倫拜高中校園槍擊案、桑迪胡克小學校園槍擊案,以及挪威的爆炸槍擊案等)。不幸的是,這些可怕的大屠殺太常發生,光是在美國,每年平均就有18到20起,一個月超過一起,於是幾乎令人麻木了。這次死了多少人?人們會問起。8人、16人、26人,還是77人?
儘管這些暴力事件駭人聽聞,仍舊不能呈現凶手的完整樣貌。令人憂心的是,我們只看到檯面上的大屠殺凶手,卻看不到其他連續做案的罪犯,或許他們一次不過只殺了一個孩子、某個約會對象,或是自己的伴侶,很可能根本上不了大報的社會版,也上不了全國新聞,不足以讓我們警覺。而使我們折磨受苦、可能會遇上的案件,就是屬於這一類。
我們周遭的危險人物,做案的地點就在家裡、教堂、學校、公司,他們關上門,等著我們給予信任或毫無防備,等到發現時已經太遲了。這些危險分子只有在偶爾落網時,才會登上頭條新聞。
美國每年有將近1萬5,000件殺人案、480萬件家庭暴力、220萬件竊案、35萬4,000件搶案,以及超過二十三萬件性騷擾案,其中多數都是這種人犯下的,而且大都未曾報案,也沒有判刑。或者是像馬多夫(Bernard Madoff)這種案例,從老年客戶或朋友帳戶裡盜領金額持續數年(以馬多夫的規模,遭受財務損失的人數以千計)。這些危險人物可以作惡十幾二十年不被發現,像是賓州州立大學性侵兒童的罪犯傑瑞.森達斯基(Jerry Sandusky),不知毀了多少無辜者的一生。
回想你的生命裡,可能東西曾被人偷走,或是遭別人狠狠利用,像是屋子遭竊、車被人撬開,或者約會對象人品糟糕;也許你在學校或公司遭到霸凌,甚至曾經被攻擊、搶劫,或遭到性侵卻從來沒報案,也可能報警了卻毫無下文。我們周遭發生太多類似的案件卻從來沒通報,或者報案之後,極少看到罪犯得到制裁。犯罪學家60年來的研究顯示,犯下案件並遭到法律制裁的罪犯,還不到百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