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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演藝圈一樁離婚事件掀起熱議,從恩愛夫妻到撕破臉為財產攻防,讓人認清「愛情與金錢」的現實界線。其實,不只是明星,一般夫妻若未事先了解婚姻財產制度,一紙離婚書就可能讓人財兩失!來看看專業律師如何建議?

小安26歲認識先生小萬,28歲結婚,生活一直幸福美滿,先生對她非常好,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運氣不好,好多次創業都不順利。但小安從未抱怨過,如果有任何機會或人脈可藉,都會努力幫他製造機會。對所有親朋好友,小安都表明她很幸福,因為他有一個愛他又對他好的先生。

然而去年12月深夜,女兒走進書房看到爸爸在打瞌睡,瞥見爸爸的手機裡跳出女人打情罵俏的畫面,女兒極為驚嚇⋯⋯如此愛家的爸爸,怎麼會背叛我們?

小安立刻跑到餐廳找先生,經再三追問,他說只是覺得生活太無聊,所以上網胡說八道,純粹打發時間。向小萬一再保證:不會再上網聊天,也會用未來每一天證明他愛家的心未變。

2024年1月1日,小安牽著小萬的手說:新的一年,我們把不愉快忘掉,重新開始。小萬開心答應。但當天晚上10點,小萬沒接電話也沒回簡訊,小安直覺不安,開車去餐廳,見他果然在打蟲,卻臉色不悅:「妳來是要抓什麼嗎?一定要如此不信任嗎?」

幾天後,小萬竟開口:「我們離婚吧!」晴天霹靂,小安不能吃不能睡,從那一天跌入憂鬱深谷。習慣30年的婚姻,58歲的小安突然變成孤單女人,自認被寵到如今無法自立。

斷崖式離婚,昔日幸福婚姻破滅

到了二月,小萬要求小安回娘家三個月,希望先別聯繫。小安心想大家冷靜一下或許有轉變,於是出國旅行。沒想到三個月後回家,小萬已搬出去,並逼問:「什麼時候可以簽字離婚?」同時律師信來了,小萬主動提出條件:車子、房子都給小安,也願意每月分餐廳盈利百分比給她當生活費,但要求她不得再踏進餐廳。

這段婚姻沒有爭吵,卻斷崖式冷卻,連小萬家人也不解。除非死亡,否則幸福關係不會突然解體。小安尋不到理由,只覺得世界塌陷。友人勸她:心不在了,要留財。經濟獨立與養老無虞,是活下去的基本條件。

李律師觀點:婚前一定要認識「夫妻財產制」

在這案例中的小安善於「理家」,對「理財」則毫無興趣,直到面對丈夫小萬提出離婚,才突然醒過來,發現不論車子、房子、餐廳經營權等各項「財產」都在丈夫小萬的名下,一旦離婚,她將淪為「一無所有」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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