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幻婚姻破滅變財產攻防戰!律師提醒:婚前沒搞懂這5件事,小心人財兩失
作者/高愛倫, 李永然 | 天下雜誌出版 |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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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演藝圈一樁離婚事件掀起熱議,從恩愛夫妻到撕破臉為財產攻防,讓人認清「愛情與金錢」的現實界線。其實,不只是明星,一般夫妻若未事先了解婚姻財產制度,一紙離婚書就可能讓人財兩失!來看看專業律師如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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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動產—汽車:
「汽車」雖然是「動產」,但也有監理單位的「登記」;所以也需辦理移轉過戶「登記」。
三、 經營盈利的分配:
需瞭解餐廳是登記為「公司」或「行號」。如果是有限公司,小安應約定取得「股權」;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就應約定小萬移轉股份讓小安取得一定比例的股份。
四、 懲罰性違約金:
小安為防止小萬食言而肥,不履行離婚協議,可以約定「懲罰性違約金」,俾確保小萬不敢違約。
五、 商業本票:
小安還可以要求小萬開出適當面額的「商業本票」,做為擔保的手段。由上面的說明,可知小安面對離婚協議,假設不懂時,還是要請專業負責認真的律師協助,才不會被已經移情別戀的小萬唬弄!
本文摘自《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特留分、長照負擔、離婚賠償,23種人性金錢戰與法律應對之道,有規劃才能守住錢、愛無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