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來自破產家庭、22歲創業公司市值超過60億...「快樂性感的百萬富翁」:成為頂尖不必事事第一,但必須擁有「這能力」
圖片來源:擷取自 stevenbartlett.com 官網
我在社群媒體行銷技術層面、企業經營、個人品牌塑造、願景規畫、寫作、公開演說與銷售等方面,都具備相當實力。雖然我在每項能力上都並非世界頂尖,但肯定都位於前5% ∼ 10% 的水準。這正是「技能堆疊」的運作原理。實際上,比起在特定一項技能上擠進前1%之列,同時躋身多項技能的前10%(也就是刻意「堆疊」你的能力),不僅更容易達成,也更具整體成效。

▲ 摘自《快樂性感的百萬富翁》
直接用數字來看。假設你所在的城市有100萬人口,而你在六項不同技能上都位居前10%,結果會是:1,000,00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換言之,在你的城市裡,同時具備這六項能力組合的人,理論上只剩下你一個─你在這六項技能的組合上,等同於全城第一。若把技能數量提高到十項呢?答案就更明確了:在十項技能的組合上,你幾乎沒有對手。
由此可知,從統計學角度來看,要成為業界翹楚,無需在任一方面做到第一。關鍵在於,同時具備多項彼此互補且個人於產業取得成功所需的能力。而且,堆疊的技能越獨特,優勢就越明顯。
我想表達的是:要在我的產業被視為「頂尖」,我並不需要事事做到第一;我只需要掌握六至七項正確、彼此互補且相對稀缺的能力,並維持夠高的水準即可。這樣的邏輯,幾乎適用於所有產業領袖。
如你所見,我的技能堆疊中,有好幾項能力位於前5%;但在社群媒體行銷的技術層面,我則屬於前1%。儘管具備特定專業知識深具價値,但長遠來看,我反而認為它是我所有能力中價値最低的一項,原因是這項技能最容易教授,也最難轉移於其他工作領域,而且,效益會比基礎能力衰退得更快。
我最重視的技能,是關鍵的可遷移能力,例如:銷售、公開演說與個人品牌經營等。掌握這些核心技能,意味著我在許多不同產業都將擁有根本優勢,即便時過境遷,我所熟悉的社群媒體行銷變得過時,我依然能保有競爭力。
(責任編輯 / 吳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