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薯條,燒掉3500萬元研發費!從薯條實驗室到房地產抽成,麥當勞稱霸全球的3個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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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在開發新產品的方式上,展現了加盟者與中央總部之間的共生關係。舉例來說,1960年代初期,辛辛那提的加盟者盧.格羅恩(Lou Groen)正和當地的連鎖餐廳佛瑞許(Frisch's)進行激烈的殊死戰。
星期五對他來說特別辛苦,因為對於那些因宗教信仰而不吃肉的顧客,他拿不出合適的肉類替代品,他們全都湧向佛瑞許餐廳去買大比目魚三明治。
於是他提出一個構想:把大比目魚沾上鬆餅麵糊後拿去油炸,然後夾在麵包裡。麥當勞總部的高階主管准許他們在當地市場做測試。魚肉三明治的反應很好,但製作過程很繁瑣且需要依賴人工。該如何簡化生產流程?
麥當勞向潛在供應商發出合作邀請。葛頓公司(Gorton Corporation)的巴德.史威尼(Bud Sweeney)同意合作開發一種具備規模化潛力的魚排漢堡。他們花了一年的時間做了謹慎的測試,從原本的大比目魚換成鱈魚,並加入融化的切達起司,最終在全美推出麥香魚。
自己獲取部分價值:一套綁在一起的房地產邏輯
麥當勞早年如何賺錢?根據克洛克和麥當勞兄弟的協議,企業總部很難透過收取加盟費和餐廳營業額而快速成長;而且當時總部還得投入大量資金建設各項基礎系統。
克洛克在1961年以270萬美元(約今日的2千8百萬美元)買斷麥當勞兄弟的股份,讓麥當勞公司有了更大的自由度,得以分享加盟體系創造出來的價值。然而,公司透過舉債才完成這筆交易,則進一步限縮了營運上的自由。儘管如此,公司依然堅信必須創造能讓加盟者蓬勃發展的條件。那麼,要如何解決這困境呢?
這時就輪到哈利.索恩本(Harry J. Sonneborn)出場了。他開發出一種讓麥當勞突破困境的模式:透過房地產賺錢。麥當勞成立一家名為加盟地產公司(Franchise Realty Corporation)的子公司,負責尋找新店面地點與簽訂租約。隨後它會與加盟者簽訂為期二十年的轉租協議,其中麥當勞可獲得40%的利潤空間。
與麥當勞強調為加盟者創造成功條件的理念一致,公司在房地產交易上做了特別的設計:加盟者只需支付最低基本租金,當餐廳的營業額超過一定門檻後,再按營收比例抽成。換句話說,只有當加盟者經營得好時,麥當勞才會獲利;反之亦然。
(責任編輯 / 吳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