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分是什麼?應繼分差別、計算方式與2026修法重點一次看懂
作者/陳建銘 |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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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預告《民法》修法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全面牽動單身族與頂客族的遺產分配!究竟特留分與應繼分差在哪?本文用對照表與具體情境,帶你秒懂2026修法四大重點,教你如何讓財產真正照著自己的心意走。
圖片來源:AI協助生成
| 比較項目 | 應繼分 | 特留分 |
|---|---|---|
| 適用時機 | 沒有立遺囑 | 已立遺囑 |
| 功能 | 法定分配比例 | 最低保障比例 |
| 計算基準 | 依繼承人人數與順位 | 應繼分的 1/2 或 1/3 |
| 能否被遺囑改變 | 是(遺囑優先) | 否(不得侵害) |
特留分比例怎麼算?現行五種繼承人完整比例
現行《民法》第1223條為五種繼承人各訂特留分比例,基準都是「應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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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等):應繼分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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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應繼分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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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應繼分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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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姊妹:應繼分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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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應繼分的 1/3
特留分怎麼計算?
特留分不是直接拿遺產總額乘以比例,而是先算出「應繼分」,再從應繼分計算特留分。依《民法》規定,須先由應繼財產中扣除債務,才得出計算基準。
舉例:小明有 2400 萬元財產,由配偶 A 與三名子女 B、C、D 共四人繼承。四人應繼分均分,各為 600 萬元;特留分則是應繼分的 1/2,因此即使小明立遺囑想偏心某一人,四人每人至少仍可拿到 300 萬元。
另外要注意,若遺產是不動產,特留分計算會以「估價換算金額」為準(市價或鑑價),而非公告現值,兩者可能有相當落差。
特留分扣減權與時效
如果遺囑內容侵害了某位繼承人的特留分,遺囑不會因此無效,但受影響的繼承人可行使「特留分扣減權」,要求補足差額。
這項權利有時效限制。繼承權被侵害時,繼承人須自「知悉被侵害時」起 2 年內行使,且自繼承開始起逾 10 年即消滅。錯過時效,權利就不復存在。
如何合法排除特留分?了解界線
很多人會問:如果某位繼承人實在不想讓他分到財產,有沒有辦法處理?法律上確實有幾種合法途徑,但每一種都有嚴格要件,且涉及複雜的稅務與法律後果,務必先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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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贈與:透過生前移轉財產,降低死後的遺產總額,特留分的計算基準也隨之降低。但須留意贈與稅,以及部分情形仍可能被計入應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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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失繼承權:依《民法》第1145條,繼承人若有對被繼承人重大虐待或侮辱、偽造變造隱匿遺囑等法定情形,可使其喪失繼承權,自然也就沒有特留分。但須符合法定要件並能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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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遺囑並善用信託:在現行特留分範圍內妥善規劃,搭配信託制度管理財產,是較為穩健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