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分是什麼?應繼分差別、計算方式與2026修法重點一次看懂
作者/陳建銘 |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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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預告《民法》修法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全面牽動單身族與頂客族的遺產分配!究竟特留分與應繼分差在哪?本文用對照表與具體情境,帶你秒懂2026修法四大重點,教你如何讓財產真正照著自己的心意走。
圖片來源:AI協助生成
要提醒的是,以上都是「在法律框架內的安排」,而非規避法律。侵害特留分的遺囑仍可能引發繼承人行使扣減權、導致家庭訴訟,因此實務上仍建議在律師協助下進行資產規劃。
2026 修法重點: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2026年6月2日,法務部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全案共 5 條。法務部說明,這次修法蒐集了日本、德國、韓國及瑞士等國立法例,並邀集學者專家召開 7 次研修會議才擬定,核心目標是「尊重遺囑自由、促進實質公平、保障弱勢手足」。
四大修正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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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正第1223條):為符合現代家庭形態並尊重遺囑自由,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並同步調整條文順序,將配偶移列為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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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遺產酌給制度(修正第1149條):為避免單純刪除後造成個案不公,明定受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的人,若因其過世而生活陷於困難,可向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請求酌給遺產,並新增 2 年請求權期間、最長 5 年消滅時效,以及法院裁判時應衡酌的因素。受扶養的兄弟姊妹若遺囑未分得或所得顯不相當,亦可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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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繼承人特別貢獻制度(新增第1173條之1):繼承人若對被繼承人的事業提供勞務、財產給付,或負責療養看護等有特別貢獻,該貢獻價值將在遺產分割時加入其應繼分計算。用意是肯定照護付出、提高照顧高齡者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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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禁止分割期間縮短(修正第1165條):將遺囑可禁止遺產分割的期間,由現行最長 10 年縮短為 5 年;並新增歸扣與特別貢獻的適用期限規定(新增第1173條之2),原則上以繼承開始起 5 年為限。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於撰稿時(2026年6月18日)目前草案仍處於「預告」階段,後續還須經行政院審查、送立法院三讀,才會正式上路。
修法前 vs 修法後:一張表看懂差別
| 項目 | 修法前(現行) | 修法後(草案) |
|---|---|---|
| 兄弟姊妹特留分 | 為應繼分的 1/3,僅憑血緣即可主張 | 刪除,立遺囑即可排除手足 |
| 第1223條順序 | 直系卑親屬 → 父母 → 配偶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 配偶移列第一款,刪除兄弟姊妹 |
| 弱勢手足保障 | 無特別規定 | 受扶養而生活困難者可請求酌給遺產(2 年請求權、最長 5 年時效) |
| 照顧/貢獻認可 | 不影響遺產分配 | 新增特別貢獻制,照護、出資、勞務可在分割時多分 |
| 遺囑禁止分割期間 | 最長 10 年 | 縮短為 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