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式領導,讓員工自己變聰明
經過3個月的努力,育如終於帶領團隊完成了一個棘手的專案。只是,育如心中沒有喜悅,因為不只專案的成果差強人意,完成的時間還整整遞延了半個月。
面對一臉歉疚的專案負責人,以及兵疲馬困的團隊成員,育如實在不忍心多說什麼。然而,她不能理解的是,這些她精挑細選後的部屬,原本是被寄予厚望的一群人,為何表現卻不如預期?
其實,育如的疑惑也是多數經理人心中的疑惑。美國國際績效顧問公司(PerformanceConsultantsInternational)曾針對學員進行一項調查,其中有個問題是:「在職場上,人們平均可以表現出多少百分比的潛力?」答案從個位數到80%不等,但平均值是40%。
低得可以。這個數字恐怕會讓所有經理人的心涼上半截。為什麼好人才無法發揮潛力?怎麼做才能讓員工成為優秀的工作者?
「教練式領導」(coachingbasedleadership)正是這些問題的最佳解方。它指的是利用一套系統化的方法(主要是提問與反饋),開發工作者的技巧與潛力,讓他們展現極致的工作力。
教練式領導與傳統管理模式最大的不同在於,摒棄由上對下發號施令的方式,改由引導對方自己找出答案與解決辦法。
2大本質,有機訓練部屬
知名企業教練約翰.惠特默(JohnWhitmore)在《高績效教練》一書中指出,教練式領導的兩大本質就是:建立被教練者的覺察力與責任感。
提高覺察力
覺察力是指機警觀察個人見聞或感覺後,所得到的知識。不同領域,需要不同的覺察力。例如,音樂家需要培養高度聽覺;雕刻家與魔術師需要靈敏的觸覺。在職場上,覺察力指的是:收集與清楚認知事實、資訊,並判斷它們是否相關的能力。
教練式領導最大的目的,就是透過適當的工具,刺激對方思考,提升他的覺察力,激發他原本以為自己沒有的潛力。
建立責任感
責任感也是高績效不可或缺的要素。惠特默強調,當我們真心選擇、接受我們的思考與行動,或是真正為它們負起責任時,「我們對它們的投入就會更深,表現會更好。」反之亦然。
教練式領導,就是把主動權交到部屬手中,讓他們在你的牽引下,為自己的選擇負起責任。
4大Step,交出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