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學紐約,是我這輩子最正確的決定
圖片來源:黃惠如提供
我在夏天習慣戴腳鍊,冬天愛穿皮衣,也知道今年紐約流行墨西哥風(我趕忙去買了兩件),但決定去遊學決不是趕流行。
因為遊學必須耗盡我所有積蓄、短少收入半年,回國後也不知道那個熟悉的「位子」還在不在,然後半瞎、半聾、半啞孤獨地在異鄉生活,而且沒有學位、沒有證明,我從不覺得遊學有多逍遙、浪漫。
但我還是必須說,遊學是我這輩子做過最正確的決定。
控制自己的恐懼
首先,妥善控制自己的恐懼,證明自己辦得到,就值得先拍拍自己的肩膀。
我學日文,英文從大一之後從沒碰過,我也不知道是靠哪根筋可以混到今天。好好學英文,就如同面對自己的阿基里斯腱(荷馬所作伊里亞德史詩中的希臘英雄,全身刀鎗不入,唯獨腳踝為最大弱點)一樣困窘,更何況要到冷漠、犯罪率高、又有恐怖份子當作目標的紐約。
但是我不得不為。如果我成天抱怨工作、生活,又不去找出路,我會無法尊敬自己,所以只好像葛羅利亞•史坦能寫的《內在革命》,把自己變成自己的母親,把自己推出門去,雖然老實講,我怕得要命。
我甚至會擔心細節。如到紐約第一晚到朋友家過夜,之後要怎樣扛著行李到公寓?又要怎樣到學校考分班考試?怎樣去銀行開戶?
今天回頭看,我還是辦到了。這是紐約的好處,頭一天我就得靠著自己的英文,拿著地圖到處辦理所有雜事,但是我發現,往往辦事員的口音比我還重,而且紐約每三個人就有一人是外來族裔,大家都很習慣有外來客,所以可以放心大膽講英文。
來到紐約之後,才明白世界有多大,以前常聽到的國際觀,終於有落實的定義。
第一天上課的震撼教育就是南腔北調,明明大家都是同一級,表示我們程度相仿,但是除了老師的話,所有同學的英文我都聽不懂。那天我和一位來自馬利的黑人同學Kalilou同組,我必須介紹他,但是馬利在哪裡?聽都沒聽說過。
如果國際觀必須做到對不同族群有細緻、不同的對待,去聽懂他說的話,只是最初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