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廠工人案:窮到撿餿水桶食物吃,政府怎會來告我?
作者/邱顯智 | 大塊文化 |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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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棄任何一樁可能的冤屈,不鬆開任何一雙求助的手;不是因為看到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看到希望」。律師,是為維護人性尊嚴而必須存在的反抗者…
媽媽自掏腰包的2萬8
2013年5月1日勞動節這天,我和吳俊達、曾威凱在桃園開庭,是關廠案的第一庭,正式開打。法官是一位二十多歲的女性。我們向她陳述,何以認為關廠工人案根本就是一件公法案件,應該裁定移送到行政法院,不應由民事法院管轄。勞委會律師則主張,白紙黑字,既然寫借貸契約就是民事的借貸契約,沒有什麼好說的。
苗栗的狀況比較慘,到了第二次律師團會議,還是只有劉繼蔚律師,一個人負責苗栗地院40件的關廠工人案。苗栗法官非常反對我們的主張,對移轉到行政法院不甚贊同。有位法官開完庭就直接向劉繼蔚表示,下一庭就要辯論終結,讓我們繃緊神經。萬一判決敗訴,就怕失利的火會從苗栗延燒到桃園,造成骨牌效應。於是,在庭期日,我們緊急號召關注此案的學生和社會人士,當天到庭旁聽。還好,法官最後裁定候核辦。
就這樣,年輕一代律師為關廠案被迫集結、串連。劉繼蔚隻身在苗栗,我們都是很菜的律師,面對法官的不友善,非常緊張。他一直慫恿我加入苗栗戰區。但依據律師法規定,要在當地執業,就必須加入當地公會,我當時僅加入新竹與台中的公會,因為關廠案又加入桃園律師公會,就是沒有加入苗栗的公會,最重要的是,加入的話必須繳納28,000元。當時剛開始執業,根本沒有錢繳納這28,000。
有一天,劉繼蔚很神秘的說,「我已經有28,000,你可以登錄了!」我錯愕的詢問為什麼有錢。原來他媽媽在高雄大寮鄉開家庭理髮店,他原想向媽媽借,沒想到他媽媽為了關廠工人,竟願意出這筆錢。於是,我也和劉繼蔚到苗栗打關廠工人案。
年紀最小的2歲,最長的90幾歲
正式開打之後,庭多到嚇死人,律師們常常台北、台中、苗栗、桃園四地跑,但多虧義務律師團出現,這些老媽媽們再也不必面對對造律師以及法官的壓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