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個人的成就已經無關乎成敗,你必須問自己「我真正想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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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美國企業感到不滿與憤恨,因為我看過太多為追求利潤而不擇手段的決策。安隆或世界通訊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我確實覺得因為道德觀的關係,我才會丟掉上一份工作。實際上還有人問過我:『你的價值觀比你的薪水值錢嗎?』他們認為你整日惹麻煩,那就回家去做你的美國大夢。」
企業當然不能為員工提供一個完全穩定和成長的環境:生意可能失敗、顧客品味可能改變、科技每天都在進步。換句話說,那塊乳酪一直在移動中。但我們確實預期企業要提供就業機會,至少那是給予每一家企業減稅、政府補助或放寬法規的根本目的。
不過幾十年前,創造就業機會的職責在企業界曾經是排序較高的當務之急。執行長可能和董事會對立,堅持要留下員工而不是為了提高短期紅利而裁員。美國商業銀行(Bank of America)創辦人的女兒克蕾兒.基安尼尼(Claire Giannini)回想起那段「主管主動降薪,以使基層員工得以留任」的日子,對她家族公司內龐大的裁員行動深感震驚。一家企業在法律上或許被視為一個「個體」,但我們知道它包含了成千上百個實際的人──這也就是團體(corporate)一字作為企業(corporation)原始意義的由來。
有所缺損的就是企業的團體或集體這部分。有兩種合法的賺錢途徑:增加銷售或削減開支。在多數案例中,企業運作的最高開銷就是薪資支付,也因而成為削減的誘人選項。此外,很多投執行長所好的兼併與收購,在經濟考量下無可避免地造成了裁員。「人事精簡」可能多少都成了取悅股東的例行常規,而多虧了員工認股選擇權,現在的股東也包含層級很高的經理級人員。
高級管理階層可能經由削減他人的工作機會,提升自己的薪水。這種趨勢一九九○年代中期很明顯:大幅裁員的總裁們比那些沒有裁員的總裁待遇好很多。過去幾年來,外包讓總裁們獲得最大的報酬:服務性工作外包最多的五十家美國公司,薪資增加的速度比其他沒有外包的公司快了五倍。
用很白話的生物學名詞來說,企業已經成為內部掠食的場所,一個人可以靠削減他人的工作而得到升遷。約翰.米勒(John G. Mille)在他的商業建言書《QBQ!問題背後的問題》中引用了「一家財務機構裡一位資深領導人」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