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結婚為前提」的前提:不是閃婚,也不是套牢
作者/盧麗萍 | 時報出版 | 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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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能剛好「找到」那個對的人,你只能花時間「建立」一段感情。
圖片來源:unsplash.com
如果對方不是在目標很明確的婚戀機構認識,但你想要讓他知道自己的確在尋找結婚對象,該怎麼做呢?建議你不妨找個對的時機點(氣氛輕鬆自在,沒有旁人壓力,了解夠深入之後),說個朋友的結婚故事,趁機表明自己的心意。例如:「我有個朋友跟我一樣三十出頭,他跟女朋友兩個人感情一直很好,最近終於求婚了!真為他開心!我覺得這對男女雙方來說都是很大的決心和幸福,如果可以,我也很希望遇到適合的人,好好談談戀愛,花個幾年一起磨合相處、創造回憶。可以的話,也許最晚在三十六歲左右結婚,這樣可能比較有體力和精神來享受婚後初期的兩人世界,是不是?畢竟適合的人不容易找,有時候就是沒有緣分,但如果找到了就真是太好、太幸福了!」
記得,你不能表達、不能讓對方錯誤理解的訊息是:
1.「我們」如果在一起了就一定要結婚
2.既然說好了就別浪費時間,趕快交往、趕快討論婚事、計畫未來
3.沒有退場的可能,誰想「臨陣脫逃」,就是欺騙、就是違背承諾。
你一定要表達的訊息應該是:
1.我三、五年內會想結婚、我正在找結婚對象
2.但我不急著剛認識就計畫婚事,先好好談戀愛相處才重要
3.兩個人合得來真是皆大歡喜,但如果合不來,也不是誰的錯,至少我們都試過。
直話緩說,在表達自己想法的同時,你也會從對方的反應裡知道他的想法,藉此確認彼此的目標和對目標的理解,是否一致。這是一個非常重要也必要的過程,也能大大減輕彼此的壓力,並且提醒彼此拉長觀察期,愉快的相處,避免雙方太快投入,最後進退不得,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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