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種說謊者的「說話方式」,讓你一眼拆穿對方謊言
作者/森透匡 | 今周刊出版 | 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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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心」是過程,「破謊」才是關鍵。
圖片來源:Pexels.com
6.不堅決否認
對於應該否認的問題表現出模糊態度。基本上每個人都有良心,對於自己做的事情很難表現堅決否認的態度。
例如,回答:「你在哪裡收錢?」這個問題時,不堅決否認自己沒拿錢,反而以「我和那個人是舊識,他有來過我家,但我不記得有收錢」這類說詞敷衍了事。
7.過度辯駁
回答:「你在哪裡收錢?」這個問題時說太多,過度為自己辯駁。例如:「我沒收錢。那天我一早就去公司上班,還加班到很晚才回家。家人也都出去了,所以白天沒人在家。就算有人來家裡,我們也不知道。再說,他根本沒理由拿錢到我家。」
8.四兩撥千金
例如:警察問:「你在哪裡收錢?」回答:「這件事有必要這麼大驚小怪嗎?」「我沒理由接受警察約談」,以四兩撥千金的態度迴避問題。
9.抬出神明或有社會公信力的人為自己背書
最常見的說法就是「我可以對天發誓我沒做這件事」,或「已故的前任社長最熟悉我的為人」,利用神明信仰或已故的人、名人強調自己的清白。
10.以事實說服對方
說出別人無法反駁的事實,例如:「我的工作實力有目共睹」、「我再過不久就可以退休,為什麼要做這種讓我領不到退休金的事?」由於這類說法相當具有說服力,很容易讓人相信,一定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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