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的異國婚姻:她說,單身令人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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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是一個作者,學生時代出過幾本小說,大學畢業後拿到教師證書,短暫地在國中和高中裡教過國文,但很快就意識到,站在講臺上講課、督促學生好好讀書的生活,雖然穩定,但不適合我。
我是那種年輕的時候抱著不切實際的夢想,燃燒青春燃燒愛,還燃燒靈魂和燃燒自我,自以為在夢想的道路上奔馳,等到年華老大才忽然發現,原來自己只作了一場大夢的傻蛋。總之,回首當年的決定,雖然從沒後悔離開教職,但也沒料到離開之後,日子會這麼不好過。
一直到30歲之前,我都一相情願地認為,自己只是「插入方式」不對—不是我不夠好,是適應這個世界的方法不太好—年輕的我,滿以為可以靠出書過日子,但很快發現收入遠遠趕不上支出。於是轉行,做過好些不同的工作,有些賺錢,有些只能勉強餬口,還有些連餬口都很難……總之,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我都在左支右絀、挖東牆補西牆中度過。
年輕的我可能罹患一種賊心不死的病,每次好不容易經濟穩定、生活安定下來,那顆寫作的心就又會熊熊燃燒。花幾年時間攢一點錢、辭職回家、寫上一、兩本書……然後在彈盡援絕時又認命回到職場,成了我的無盡輪迴。
這樣的生活看起來自由,但也非常危險。多數時候,我都活在捉襟見肘、青黃不接的狀況,整天追逐著錢奔跑。
但我總把窘迫視為追逐夢想的浪漫,對於旁人的安定不屑一顧,始終相信自己擁有天分—只是缺了點天時地利的機會—願意用手邊擁有的一切去換取能夠發光發熱的可能,哪怕只有一瞬的徹底燃燒,也毫不在乎。
30歲前後,人生遭遇重創,墜入谷底。才忽然意識到這些年過得多麼荒唐,也受夠了沒有錢萬萬不能的生活,開始渴望年輕時所不屑的安定。
後來我在某個名頭響亮的半公家單位裡找到一份工作,認命成為一顆螺絲釘,有了一個可以印在名片上的頭銜,過起了朝九晚六的生活。放下關於夢想方面的種種妄想,埋首工作,翻書、整理資料、製作大量表格,按照格式寫簽呈和報告,把時間花在帳單的報銷和應付成天說漂亮話吹牛的主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