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力行銷」與「認真創作」哪個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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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銷絕不是靠運氣
#不管是創作或創業
#過程都是馬拉松不是短跑
#誰都可以成名15分鐘
#誰能10年一直都留在市場裡
幾年前我和一個朋友起了爭執。我很喜歡和他相處,也很尊敬他的工作,他在推特上對嚮往創作的人,說了以下這句話:「你應該花百分之二十的時間,在創作內容上,而用80%時間推廣它。」
這樣的想法聽起來好像沒錯。這類的話,很容易在會議和雞尾酒會上重複發表。這種說法讓發言者成為某種新潮、大膽的創作者,而不是庸俗的老恐龍。這樣的說法也有一定的啟發性,好像在說:別想太多,出去推銷就對了!
但是只有一個問題:這個建議糟透了!
說這句話的創業家,如果真的按自己的建議做,就不會取得今天的成就。
他並不是因為擅長行銷,才贏得這麼多觀眾,他行銷之所以成功,是基於他有很出色產品的事實。
他做的和他所說的完全相反,我不知道有什麼人成功,是因為花了五分之一的時間創作,而將五分之四的時間,大聲宣傳他們草率完成的作品。
雖然世界上有很多不同的成功方式,將行銷和銷售的重要性放在產品之前,可能帶來某些成功,但長銷經典卻不是這樣創作出來的。我們努力要創作的,重要且經得起時間考驗的作品是不同的,我們說的不是那些,只靠炒作或銷售操作手法的成功。因為那些方法無法持久。對偉大的作品而言,也是不公平的。
即使最出色的廣告人都會承認,長遠來看,如果產品不好,再多的行銷都沒有用。
事實上,這正是經典的「前端工作做得愈好,後面就愈省事」的情況,你的產品愈好,行銷就會愈出色。最糟的是,你在行銷上花費愈多,效力卻隨著投入愈來愈差。這是一定的。
推廣無法讓作品出色,它只是讓人知道作品的方法。
作品才是最重要的
任何希望創造持續成功的創作者,不論是持續十年還是十世紀,第一步是接受光靠希望沒有用的事實。想要有偉大的成就,就必須創作出偉大的作品,而這是極為困難的。創作必須是我們最主要的專注。必須從一開始就有百分之百的信念,全心投入創作過程,才有取得成功的最佳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