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是良心吧!
作者/方植永 | 20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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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是人類辨別是與非,一種源自於個人道德價值的判斷能力。我們許多的決定,應該鑒於此能力,而非公平。
公平,一個從未真正實踐的理想,一個極抽象的思維
我告訴面前這位夥伴:「夫妻的生活裡,沒有公平,只有甘願。」
不管是孩子,還是魚兒,都是兩人共同接納至家庭裡的一份子,既然如此便是兩人共同的責任,故毋須以公平作為理由,劃分工作、責任,便也無需再以公平為由要求對方做事。
酷青夥伴,黃鴻璽,曾在文章『晉善京美,夜奔喜祥』中分享到「夥」伴與「伙」伴的不同。其中他說,自己認為,那些一起生活在一起,一起為了同一目標而努力的人們,都是夥伴,而非只是純粹搭伙的伙伴。
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為了讓台灣更美好的這個目標共同努力著,因此都是夥伴。夥伴們,無需以「公平」二字,互相牽制、要求。既然是家人,便無需用包裝、解釋來相互獲得幫助、支持或認同。既然是家人,便該甘願的彼此包容、扶持、合作。
緊接在公平二字背後的是一連串的「應該」,而這世上根本沒有任何事,是應該發生;父母不是應該照顧我們、孩子不是應該孝順、商人不是應該有良心、政客不是應該清廉。所有人的付出都是種選擇,都該被感謝、重視。
文學家郭沫若:「一個人最傷心的事莫過於良心的死灰。」
良心,是人類辨別是與非,一種源自於個人道德價值的判斷能力。我們許多的決定,應該鑒於此能力,而非公平。
一味地追求公平,只會將自己推入無法控制的深淵,好似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永遠無需為人生付出一點責任。人們責怪社會、政府、商人,認為自己所有的不幸都源自於其他人的無良,卻忽略了自己的行為也有間接的影響力,改變了這個社會,改變了自己的命運。
一味地追求公平,只會讓自己落入不斷計算的深淵,總是擔心自己吃虧,總認為自己的努力應該受到大大的獎賞,卻忘了自己對於夥伴、對於社會的責任。一個人的富足,並非來自於自身擁有的多寡,而是對於他人的付出;一個人的幸福,也絕非獨自享樂,而是與眾人一同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