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機師罷工,談判失焦、陷口水戰…不想進入歹戲拖棚的勞資協商,請做好3件事
圖片來源:卓杜信
這場台灣飛行史上歷時最久的罷工行動,使得華航資方不得不正視機師工會提出的5大訴求,最後簽訂團體協約落幕。但冗長的4次協商中,不難看見勞資兩造時常產生分歧,不僅花了大把時間在口水戰爭,也使得談判失去焦點。
究竟,勞資協商中,雙方該注重哪些「眉角」,才能處理得既效率、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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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1:確認爭議屬性
擁有10餘年勞資協商經驗、每年須處理10多件中小企業勞資糾紛的瑋鉅企管顧問總經理張肇嘉強調,當勞資產生爭議,第一步應先聚焦於爭議癥結點的屬性。
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僱主與勞工所發生的勞資爭議,可區分成2類:
1. 權利事項: 當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可以依現有法規契約討論。
2. 調整事項: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
張肇嘉解釋,若勞資雙方發生爭執時,應先判斷爭議是否屬於現存法律或契約有所規定的權利事項(如欠薪、違法解僱),若是,則應先找當責的政府主管機關來裁決。待相關權利事項處理完畢後,勞資雙方再就無對錯之分的調整事項(如縮短工時、改善人力配置)進行協商,避免曠日費時的磋商。
張肇嘉以此次華航罷工為例,如果機師工會第一時間以「過勞」議題為訴求,就很難站得住腳,因為《勞基法》中有詳細的「過勞」定義。若過勞確實發生,將被直接視為違法行爲,不僅不用經由工會來進行勞資協商,也會使得罷工行動顯得師出無名。(註:《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3條規定,屬於「權利事項」的爭議,原則上不能進行罷工。)
反觀機師工會後續提出的「疲勞航班」、「本國籍機師升訓」等屬於調整事項的訴求,就能夠找到立足點與資方談判。
Step 2:確認用詞一致
在確認勞資爭議有理有據的情況下,張肇嘉認為,下一步就是要讓勞資雙方針對爭議的用詞達成一致性。
譬如,此次華航勞資雙方針對外國籍機師聘用比例過高各持己見,正源自機師工會是以外國籍機師占正機師的20%,而華航資方則以整體飛行人員比例中,外籍人員僅占不高的8%來反擊。
(責任編輯 / 李念庭)